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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专题】慈善信托的破与立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1-25 09:04


编者按:

近年来,慈善信托发展迅速,却远没达到预期规模。目前,慈善信托发展中存在相关政策不完善、制度不健全以及社会大众对慈善信托存在认知偏差等问题,导致很多慈善需求没有被触达和满足。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发展慈善信托,成为2022年行业专家和机构共同思考的话题,本专题将进行全方位诠释。

□记者 樊融杰

根据《2021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情况》,目前我国累计受托管理慈善信托数量最多的是光大信托,为133单;第二为万向信托,受托管理116单。但从规模上看,万向信托累计备案慈善信托规模为10.57亿元,居于行业第一;光大信托累计备案慈善信托规模为7.66亿元,位居行业第二。

近年来,万向信托和光大信托在慈善信托领域积极创新,走在全行业之先。近日,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时,两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社会大众不了解、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制约着慈善信托的发展。

专业化管理提升质效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开展了慈善信托业务,但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共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备案慈善信托。其中,浙江省备案数量增加78单、甘肃省增加22单,显著超过其他地区。

根据《2020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截至2020年6月末,由万向信托作为受托人的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慈善信托所持有的股权价值达141.71亿元,加上项下的现金及金融资产,该慈善信托的资产规模总计达141.79亿元。据记者了解,这是目前国内资产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

万向信托创新研究部研究室副主任谭蕾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万向信托始终立足于捐赠人的实际需求,充分理解和运用信托制度优势,通过灵活的信托结构设计、创新的投资管理方式和精细化的资助项目运营,为捐赠人提供个性、透明、高效的慈善服务,让捐赠人得以充分专注于自己的慈善目标。2021年,万向信托重点与地方慈善总会合作,各自发挥在事务管理和慈善项目甄选方面的专业能力,形成优势互补。通过慈善信托的设立,慈善组织在财务、人力等方面的成本得以降低,执行效率有所提高,也使得慈善组织对慈善信托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明显提升。

光大信托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的数量在近年来始终位居行业前列。光大信托慈善办公室负责人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光大信托立足自身金融特色,将慈善信托作为回归业务本源的重要战略产品予以高度重视,提供优质资源支持业务开展,设立“三专机制”,助力业务快速发展。一是组建专门团队。2019年3月,光大信托专门成立了慈善信托办公室,组建专业团队,负责慈善信托产品的管理和推广工作,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二是设立专门机制。为更好地推进慈善信托业务开展,光大信托设立专门慈善信托机制,正向引导激励各业务团队设立慈善信托。同时,光大信托在全行业率先制定下发了《慈善信托内部操作指引》等操作细则,简化流程、提升效率,规范发行和备案等管理工作。三是设立专门流程。为优化慈善信托设立流程,公司多次召开专门研讨,优化从设立到支出各项流程,加快设立和支出效率。

破解三大困局

据了解,2016年《慈善法》刚推出的时候,业界对慈善信托的发展都有很高的期待。虽然慈善信托在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实际却远没达到预期的规模。

对此,谭蕾认为,制约慈善信托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我国非货币类财产设立信托产生额外税负,同时面临登记方面的问题,抑制了捐赠人设立慈善信托的积极性。企业和个人以非货币财产设立慈善信托视同转让或销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法》,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委托人以股权设立慈善信托的,该股权过户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以受托人的名义持有该股权并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实务中,我国股权登记机关(如工商登记部门等)未建立配套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因此从登记外观及公众认知上,无法直接区分信托财产与信托公司固有财产,易造成委托人对信托财产独立性产生质疑,公众及企业相关方对公司股权变动造成误解,进而对该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光大信托慈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慈善信托政策本身有待完善,一是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尚未落地,导致慈善信托设立的热情不够高涨;二是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不够健全,也导致房产、股权等非现金财产设立慈善信托时有一定难度。”

此外,上述两家信托的负责人都表示社会大众对于慈善信托的功能、特点、优势及其与捐赠的差异缺乏了解,甚至对慈善信托存在一些误解,认为慈善信托是金融产品或者单纯的保值增值工具,导致很多慈善需求没有被触达和满足。

扩大社会影响力

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指出要“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等。

如何更好发展慈善信托,再一次成为2021年以来行业专家和机构共同思考的话题。

光大信托慈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从业务实践角度,首先要尽快推动免税政策的出台,满足委托人的抵税诉求和实际需要;其次,要进一步贴合国家战略,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领域加大宣传和投入,提升慈善信托在国家政策和战略方针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最后是打造长期的慈善文化,让慈善信托真正成为个人和机构客户选择长期慈善的工具和载体,传承家族企业文化和精神。

“目前尚有大量的慈善需求没有被激发和满足。首先,建议信托公司、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等进一步加强慈善信托的推广和普及,让有慈善需求的群体能够认识和使用慈善信托这一工具,同时鼓励有潜在慈善需求的群体勇于尝试慈善信托,充分激发大众对慈善信托的参与热情。第二,信托公司需要继续探索慈善信托与其他业务的联动与协同,通过对业务模式的探索和创新,推动慈善信托的发展。第三,信托公司应重视存续慈善信托的管理,特别是资助项目的运作,真正通过慈善信托的资助带来相关领域的系统性改善,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充分体现信托制度在慈善领域的优势,这将成为慈善信托极具说服力的宣传和推广。”谭蕾表示。

资料来源:《2021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