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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首席健康官陈龙清:

新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具有里程碑意义

发布时间:2019-11-25 09:36:10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人保健康首席健康官 陈龙清

□实习记者 谭乐之/整理报道

尽管健康险发展取得了一定了成效,但由于健康险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当前商业健康保险仍面临着渗透率低、产品同质化严重、区域失衡、健康管理与健康保险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

新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我国健康保险业的发展规划了顶层设计完善了制度安排,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办法》完善了健康保险的定义分类、产品监管、销售经营等规定,有利于规范行业竞争、发展,加快保险服务和产品创新,鼓励健康保险充分承担社会责任,引导行业回归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进一步推动健康保险服务国家医改工作和健康中国战略实施。

贯彻落实新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要求的工作措施。首先明确将医疗意外保险纳入健康保险,并将提供康复保障的保险纳入医疗保险范畴。其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医疗保险产品,对新药品、新医疗器械和新诊疗方法在医疗服务中的应用支出进行保障。再次,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创新型健康保险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规定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创新型健康保险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关于产品供给方面的工作措施,首先需要加强医疗意外保险和康复护理相关保障的保险产品开发。其次,需要针对60岁以上老人,研究开发包括康复在内的健康保险产品。再次,要强化产品创新,以满足被保险人的健康保障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研究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等相关事项。

在运营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强化对客户权益的保障,比如将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犹豫期由原来的“不少于10天”改为“不得少于15天”等。《办法》还强化了大数据在保险当中的应用,鼓励保险公司采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作为保险公司,则需要加快推进运营流程再造,简化承保、保全、理赔流程,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借助互联网技术,推进流程线上化,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客户体验。按照《办法》规定,优化和调整运营规则,以客户为中心,充分保障和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在健康管理方面,《办法》对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健康保险的关系定位、费用列支等方面予以明确。


人保健康首席健康官陈龙清:

新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具有里程碑意义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1-25

人保健康首席健康官 陈龙清

□实习记者 谭乐之/整理报道

尽管健康险发展取得了一定了成效,但由于健康险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当前商业健康保险仍面临着渗透率低、产品同质化严重、区域失衡、健康管理与健康保险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

新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我国健康保险业的发展规划了顶层设计完善了制度安排,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办法》完善了健康保险的定义分类、产品监管、销售经营等规定,有利于规范行业竞争、发展,加快保险服务和产品创新,鼓励健康保险充分承担社会责任,引导行业回归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进一步推动健康保险服务国家医改工作和健康中国战略实施。

贯彻落实新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要求的工作措施。首先明确将医疗意外保险纳入健康保险,并将提供康复保障的保险纳入医疗保险范畴。其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医疗保险产品,对新药品、新医疗器械和新诊疗方法在医疗服务中的应用支出进行保障。再次,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创新型健康保险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规定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创新型健康保险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关于产品供给方面的工作措施,首先需要加强医疗意外保险和康复护理相关保障的保险产品开发。其次,需要针对60岁以上老人,研究开发包括康复在内的健康保险产品。再次,要强化产品创新,以满足被保险人的健康保障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研究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等相关事项。

在运营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强化对客户权益的保障,比如将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犹豫期由原来的“不少于10天”改为“不得少于15天”等。《办法》还强化了大数据在保险当中的应用,鼓励保险公司采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作为保险公司,则需要加快推进运营流程再造,简化承保、保全、理赔流程,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借助互联网技术,推进流程线上化,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客户体验。按照《办法》规定,优化和调整运营规则,以客户为中心,充分保障和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在健康管理方面,《办法》对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健康保险的关系定位、费用列支等方面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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