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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陈萌山:完善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发布时间:2019-03-05 13:31:41    作者:朱艳霞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中国保险报网讯【记者 朱艳霞】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陈萌山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提案指出,建议国家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建立生产者补贴政策、“补贴+信贷”、“补贴+保险”的“三位一体”政策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陈萌山表示,我国粮食生产已经实现持续14年稳定发展,但也积累了一些问题。近几年全国自然灾害年受灾面积高达3.7亿-3.9亿亩,对粮食和农业造成了影响,农业抗灾能力亟待加强。从投入看,缺乏适合农业项目的风险评估标准,贷款利率较高,贷款期限短。从效益看,多重风险不断交织,保险赔付额度相对较低。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的要求,即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稳定粮食产量,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陈萌山认为,下一步要实现“三位一体”政策体系,一是实行粮食生产者补贴政策,建议借鉴玉米改革的经验做法,加快调整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全面实行粮食生产者补贴政策,综合考虑不同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流转价格、农民收入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及早公布补贴方案,充分保障种粮农民收益。二是实行“补贴+信贷”支持体系。全面实行粮食生产者补贴政策,将补贴资金与信贷有机结合,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扶持。支持引导种粮大户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村镇银行,合理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入股。对中长期的贷款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扶持政策。放活借贷还贷期限,结合粮食作物生产周期调整农民还贷时间梯次,实行错峰还贷。开发产业链贷款项目,把融资服务从单纯的生产扩展到仓储、加工等粮食产业链下游,增加粮食经营附加值。三是实行“补贴+保险”支持体系,确保补贴与直接生产者挂钩,加大保费补贴,降低种植风险。增加保险标的,除了以往对制种、自然灾害、病虫害保险外,把可能导致质量损失的自然风险、严重影响种植收益的市场风险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陈萌山特别提出,要将保险与农业支持政策充分结合,开展成本和收入保险,完善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调整保费补贴分摊办法,对粮食主产区、西部地区重点倾斜,对新疆兵团、中央直属垦区等增加补贴比重。降低粮食主产区的保费负担,有针对性地提高产粮大县保费补贴标准,取消主产区市县政府配套保费补贴,充分调动主产区的参保积极性、提高粮农参保积极性。逐步降低赔付标准、提高赔偿金额,把租地成本、人工成本和机械成本等考虑在内,切实发挥保险对粮食生产的风险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