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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发布 统一财产险合同裁判标准

发布时间:2019-01-02 12:00:32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2018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司法解释(四)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司法解释(四)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四)着重解决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以期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司法解释(四)共21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明确保险标的转让的相关问题;明确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明确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相关问题;明确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