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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27 12:32:27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梁大学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确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如何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思维的有效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法治思维的涵义

法治思维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强调注重事实、公平公正,讲究规则和程序,以达到有理有据地解决问题、处理事务的目的。法治思维是属于精神方面的文化要素,表现在法治意识和观念的升华,是人们在核心价值观上对法治的内在认同和尊崇,继而潜移默化到人们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

法治思维具有五个方面的特点,即规则思维、权利义务思维、程序性思维、权衡思维和建设性思维。笔者将以法治思维的特点为原点,探讨如何将法治思维贯穿到基层党建工作的过程中。

在基层党建工作运用法治思维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凝聚全党智慧结晶,不断认识和把握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二者相辅相成,为加强党的建设、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引领和理论指导。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在管党治党和加强党的建设中法治思维的重要体现,为基层党组织提升自身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指明了道路。

基层党建工作应该充分掌握法治思维的特点,自觉地将法治思维贯穿到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是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有效路径。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与法制思维有效的联系在一起,从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层党建工作中的法治思维路径探讨

(一)将规则思维贯穿到基层党建工作中

规则具有确定性、可预期、可执行等特点,具有强烈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能够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以及在流程上如何操作。基层党组织要把规则思维充分运用到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上,打牢组织基础,将党的规章制度了然于心并坚决贯彻执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的流程、要求操作,做实做细,抓深抓透。加强队伍建设,按照选人用人的原则、标准和流程操作,实现党建工作队伍的梯队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

(二)将权利义务思维贯穿到基层党建工作中

权利义务思维是判断是非的标准,是阐述法律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关键要素。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遵循的前提下,明确各级党组织、党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观察、分析和处理党组织之间、党员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事务、问题和关系。以此为基本框架,严密组织党内生活,开展党员之间的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严格党员干部管理,严肃党内监督,将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好、运用好。

(三)将程序性思维贯穿到基层党建工作中

程序性思维是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即将权力、权利、义务在阳光下运行,同等情况下同等对待,本质上一种合理性、实践性相统一的理性思维。基层党组织应该以程序性思维为起点,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党员行为的责任、考评和问责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形成按规章办事、按纪律办事的刚性约束,形成以党员标准做事、以党员形象成事的惯性约束。

(四)将权衡思维贯穿到基层党建工作中

法治思维是对各种价值和正当利益的合理平衡,看问题、做决策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个别和一般的关系。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升需要权衡思维,在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时,应从突出问题入手,从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的长远大局出发,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处理,在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要求上坚决杜绝工作粗放、责任不清、底数不明的现象出现,坚决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

(五)将建设性思维贯彻到基层党建工作中

建设性思维是以建设社会、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为目的,法治思维是建设性的而非破坏性的,是用来解决问题、改善问题进而实现更好社会发展的思维。基层党组织建设也应该充分发展建设性思维作用,注重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党员群众向好的、积极的方向发展,树立先进典型,宣扬优秀党员人物事迹,树立党员先锋模范形象,在干部队伍管理上强调权利与责任相符、职责与考核相辅,充分调动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塑造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党员队伍。

(作者单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


以法治思维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时间:2018-11-27

□梁大学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确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如何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思维的有效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法治思维的涵义

法治思维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强调注重事实、公平公正,讲究规则和程序,以达到有理有据地解决问题、处理事务的目的。法治思维是属于精神方面的文化要素,表现在法治意识和观念的升华,是人们在核心价值观上对法治的内在认同和尊崇,继而潜移默化到人们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

法治思维具有五个方面的特点,即规则思维、权利义务思维、程序性思维、权衡思维和建设性思维。笔者将以法治思维的特点为原点,探讨如何将法治思维贯穿到基层党建工作的过程中。

在基层党建工作运用法治思维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凝聚全党智慧结晶,不断认识和把握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二者相辅相成,为加强党的建设、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引领和理论指导。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在管党治党和加强党的建设中法治思维的重要体现,为基层党组织提升自身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指明了道路。

基层党建工作应该充分掌握法治思维的特点,自觉地将法治思维贯穿到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是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有效路径。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与法制思维有效的联系在一起,从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层党建工作中的法治思维路径探讨

(一)将规则思维贯穿到基层党建工作中

规则具有确定性、可预期、可执行等特点,具有强烈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能够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以及在流程上如何操作。基层党组织要把规则思维充分运用到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上,打牢组织基础,将党的规章制度了然于心并坚决贯彻执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的流程、要求操作,做实做细,抓深抓透。加强队伍建设,按照选人用人的原则、标准和流程操作,实现党建工作队伍的梯队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

(二)将权利义务思维贯穿到基层党建工作中

权利义务思维是判断是非的标准,是阐述法律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关键要素。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遵循的前提下,明确各级党组织、党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观察、分析和处理党组织之间、党员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事务、问题和关系。以此为基本框架,严密组织党内生活,开展党员之间的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严格党员干部管理,严肃党内监督,将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好、运用好。

(三)将程序性思维贯穿到基层党建工作中

程序性思维是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即将权力、权利、义务在阳光下运行,同等情况下同等对待,本质上一种合理性、实践性相统一的理性思维。基层党组织应该以程序性思维为起点,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党员行为的责任、考评和问责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形成按规章办事、按纪律办事的刚性约束,形成以党员标准做事、以党员形象成事的惯性约束。

(四)将权衡思维贯穿到基层党建工作中

法治思维是对各种价值和正当利益的合理平衡,看问题、做决策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个别和一般的关系。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升需要权衡思维,在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时,应从突出问题入手,从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的长远大局出发,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处理,在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要求上坚决杜绝工作粗放、责任不清、底数不明的现象出现,坚决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

(五)将建设性思维贯彻到基层党建工作中

建设性思维是以建设社会、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为目的,法治思维是建设性的而非破坏性的,是用来解决问题、改善问题进而实现更好社会发展的思维。基层党组织建设也应该充分发展建设性思维作用,注重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党员群众向好的、积极的方向发展,树立先进典型,宣扬优秀党员人物事迹,树立党员先锋模范形象,在干部队伍管理上强调权利与责任相符、职责与考核相辅,充分调动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塑造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党员队伍。

(作者单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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