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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制度体系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01-01 16:25:0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016年10月,为推进大病保险健康运行,切实保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保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基本规范(试行)》、《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风险调节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场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对保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的投标管理、服务标准、财务核算、风险调节、市场退出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规范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大病保险制度体系,成为大病保险运行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标志。近年来,保监会主动协调政府部门,推动大病保险全面实施,目前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并保持平稳有序运行。截至目前,大病保险已覆盖城乡居民9.66亿人,累计超过800万人直接受益,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普遍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6年,保险业承办的大病保险项目中有414个项目实现了“一站式结算”,80个项目实现异地结算,大病患者享受到快速便捷的结算服务。在大病保险的成功示范下,各地陆续出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社会救助”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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