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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人身险部副巡视员王叙文:

发展商业保险 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14-12-18 10:06:27    作者:赵广道/整理报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由《中国保险报》主办、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第21期“中国保险热点对话”于12月18日在北京举办,本期对话的主题为“养老保险:前景与路径”。中国保监会人身险部副巡视员王叙文在会上做主题演讲。


中国保监会人身险部副巡视员 王叙文

以下是发言摘录:

王叙文:今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提出要将保险业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既是市场的选择,也是历史的使命。

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有力支撑。我国国情决定必须要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一方面,养老保障长期存在供需矛盾;另一方面,社会养老观念逐步转变,越来越多的人逐步意识到养老不能仅仅依靠国家,不能单纯依靠家庭,个人也应承担养老责任。此外,金融市场持续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也为人们快速积累养老金资产,提高养老生活水平提供了支撑。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养老保障模式才是可持续的模式。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这个共性的问题,很多国家都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对社会保障体系和老年人服务体系进行改革,政府在服务成本可控的前提下,保证全体老年人基本保障需求。基本需求之外的保障通过商业保险等市场机制解决,建立起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

商业保险可以成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有力支撑。养老保险一直是商业保险机构的传统业务领域,一方面,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领域,保险业积极支持并参与企业年金业务发展,截至今年9 月底,保险业共计为4.3 万家企业提供了受托管理服务,累计受托管理资产2962 亿元,占法人受托业务的70%;另一方面,保险机构在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今年1 月-11 月,保险公司提供的以养老为目的的年金保险保费收入2646 亿元,年金业务责任准备金超过1万亿元,达到1.12万亿元。

当前,国家对养老保险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政府工作报告都多次提到养老保险。“新国十条”中,有20 处提到“养老”,可以说,养老已经成为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大问题。加快养老保险的专业化运营,提升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以税优政策为契机,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目前保监会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新国十条”要求,开展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研究工作。

二是要以老年需求为导向,鼓励各类适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针对老年人特点的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继续推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丰富养老筹资渠道。

三是要以社保经办为突破,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保监会将积极协调,贯彻落实“新国十条”中提出的“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四是要以企业年金为重点,积极拓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相关服务,进一步明确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商业保险优势,积极参与养老保障第二支柱的建设。

五是要以产业延伸为方向,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养老产业。保监会将积极支持保险业投资养老产业,同时联通商业保险与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疾病诊治等健康产业各个环节,以养老社区为核心,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为居民提供全面的养老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