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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广受群众欢迎

发布时间:2014-10-28 09:46:18    作者:潘磊 本报特约记者 沈耀胜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于2006年9月率先在龙岩市上杭县试点开办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当年,在上杭县承保人数34万人,保障额度2.04亿元。2007年在龙岩市全面铺开,保障173.5万人,保障额度10.4亿元。此后,承报人数、保障额度逐年提升。2010年全省承保7个地市,覆盖69个县区,2528.6万人。2013年保障金额4421.8亿元,保障人口3139.3万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成为了备受群众欢迎、认可的“民生工程”。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90%,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福建的自然灾害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台风灾害多,二是地质灾害多。据统计资料显示,从1949年—2010年,直接登陆福建的台风有103个,年均1.66个。特别是2005年以来,每年正面登陆都在2个以上。按省气象局发布,影响和登陆福建的台风中,2011年有7-9个,2012年8个,2013年6-7个,尤其是2005年的“泰利”和“龙王”,其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让人触目惊心。由于山多地少,用地条件差,削坡建房遍布全省山区,多年来长期的工程建设也形成了不少高陡边坡,加上台风暴雨多,降雨量大,从而诱发了大量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使福建成为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给福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据统计,福建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生活损失占整个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的1/3左右,人员伤亡占整个因灾伤亡总数的60%以上。地质灾害已成为影响福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制约因素之一。

这些灾害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影响尤为严重。至2006年,福建58个县(市)中,农村纯收入5000-10000元/人/年的有18个,4000-5000元/人/年的有32个,低于4000元/人/年的有8个。一旦遭灾,对于人均年收入只有三、四千元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不少家庭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由于参加保险的比例过低,仅有很少数人能获得保险补偿,既不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也增加了政府财政的事务和负担。

2010年6月18日,福建省的南平、三明、龙岩、泉州、宁德遭遇特大暴雨袭击,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 298人死亡。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公司迅速了解受灾情况,及时支付赔款2980万元,为受灾户渡过难关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2011年9月暴雨、洪水造成莆田市个别县受灾,该公司共赔付90万元。2013年3月20日,南平市延平区境内遭遇突发极端天气,瞬间狂风暴雨,夏道镇风速达28米/秒,风力10级,雨量10分钟达到17.1mm。夏道运输公司的闽南平渡4195渡船被暴风推出数十米,渡船翻沉,造成15人死亡。案发30小时,人保财险南平市分公司即支付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赔款150万元,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社会保障职能,为维护社会安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南平市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近年来为配合福建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在保险产品创新、县域保险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08年在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报》举办的保险产品创新评奖活动中,“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产品”荣获“最具市场影响力保险产品”及“最佳责任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