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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责险:调赔结合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4-10-28 09:43:10    作者:吴跃霞 特约记者 罗石平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今年2月宁夏银川市一位产妇住院分娩,后因产后大出血最终不治身亡。患者家属无法接受这一打击,聚集多人摆放花圈、围攻医院要求赔偿。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接到医院和卫生计生委电话后到达现场调解纠纷,患者家属不接受调解就要医院直接赔偿150万元。医调委并没有放弃,一边配合公安稳定家属情绪避免事态扩大,一边分别做医院、家属的调查工作为调解做准备。由于医闹参与,患者家属纠集了几十人摆着花圈围在医院要求直接赔偿,坚决不愿走正常维权途径。眼看越闹越凶已经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医调委主动向自治区信访部门汇报,由区信访部门立即协调公安特警人员迅速到场强行清理现场花圈,驱散无关人员,只留死者家属与代理人到会议室协商,明确要求患者家属绝不允许扰乱医疗机构秩序,选择司法诉讼、人民调解等正当维权途径,最终家属选择通过人民调解解决问题。区医调委一边协调医院照顾失去妈妈的新生儿和看护因女儿去世不堪打击病倒的患者母亲,一边以最快速度组织了医学、法学专家评鉴,认定医院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从2月25日正式受理到3月6日用十天时间调解结案。当拿到赔偿款,患者母亲流着泪拉着调解人员的手说:“对不起,我骂过你。早知道医调委能主持公道,我们还花钱雇人干什么,谢谢你们苦口婆心劝我们那么多天,帮我们处理这个事!”

这起纠纷仅是宁夏开展医责险后,医调委两年来参与调解的537起纠纷中的一起。近年来,医疗纠纷“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宁夏卫生、司法、保险监管三方共同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中统一建立医疗风险转移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使调解与保险有机结合, 不但为医患双方提供了第三方的公正调解,利于及时将纠纷转出院外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促使双方达成谅解、化解矛盾,而且保险公司代医疗机构进行赔偿,解决了赔偿问题,维护了患方合法权益,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自2012年宁夏“调赔结合”机制正式实行以来至2014年5月31日,宁夏全区有145家医疗机构参保,总保费合计1855万元,两年来立医疗机构续保率100%,参保率超过90%。全区正式受理调解643起,已调解结案470起,无责终结或者调解一方要求终结案件67起,引导医患自主协商结案51件,法院判决结案4起,结案率为91.4%。已调解结案的470起纠纷中涉及患者死亡的重大纠纷252起,达总纠纷数量的40%,涉及回族群众的医疗纠纷超过30%。患方诉求高达一亿八千多万元,经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深入细致的调查,耐心、用心的疏导和引导,在合情、合理、依法有据的前提下达成协议,总协议金额2422.57万余元。

2014年4月14日,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司法部联合督导组就十一部委《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到宁夏进行督导检查。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副巡视员马晓月为组长的国家督导组听取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安厅、司法厅在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方面所做的安排部署,同时在卫生、司法、公安及自治区医调委人员陪同下检查了宁夏医科大总院、宁夏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安防措施、医疗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另外,听取了银川市和石嘴山市卫生、司法、公安部门的工作汇报。在各相关政府部门及各医疗机构的汇报中,都提到并肯定了宁夏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风险转移机制,各方均对这一机制运行两年来所发挥的风险转移、社会管理功能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