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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食品安全责任险:为农村家宴安全撑腰

发布时间:2014-10-28 09:42:02    作者:孙连群 胡剑雄 本报特约记者 蒋志军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浙江海盐县于城镇副镇长胡国杰向记者介绍说 ,农村家宴即农村地区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红白喜事或传统节庆等各种活动所设宴席,是农村的传统习惯,涉及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和谐。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宴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由于农村家宴场所存在不确定性,有些地方农村家宴场所简陋,从业人员缺乏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加工操作不符合要求,风险隐患较大。为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事主、厨师及用餐人员等各方利益,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今年3月,联合人保财险率先推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保险。

据了解,目前,海盐县已有于城镇和元通街道开办了此保险,预计全年全县共约有40余万人次(4万余桌)将得到共200余亿元保额的风险保障。

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保险分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乡村厨师意外伤害保险两个险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若乡村厨师在准备家宴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5人以上食用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食用者人身伤亡的,每位食用者可得到死亡伤残5万元和医疗费用5千元的风险保障;保险费为10元/桌 /年。乡村厨师意外伤害保险:若乡村厨师在从业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烧伤或是住院治疗的,厨师本人可得到死亡伤残5万元和医疗费用5000元及住院津贴30元/天的风险保障;保险费为100元/人/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费乡村厨师承担50%,其余由县、镇(街道)两级财政根据情况按比例承担;乡村厨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全部由县、镇(街道)两级财政承担。

据了解,为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工作,最近,海盐县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并在元通街道办事处召开农村家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现场会,对农村家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部署。

已开办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保险的于城镇和元通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海盐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保险管理,落实5桌以上农村家宴向所在村或卫生服务站申报备案制度,村或卫生服务站派员赴家宴举办地现场指导,收取食品安全保险保费等。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向乡村厨师及农村家宴户主发放《农村家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告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