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黑龙江医责险:助力七台河市医改

发布时间:2014-10-28 09:40:11    作者:郑立平 段晓亮 本报记者 赵修彬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近年来,黑龙江保监局采取积极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加强对保险主体引导等方式方法大力发展医责险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以七台河市开展医责险情况为例。2009年,国家启动新一轮医疗制度改革,在全国选择了十六个城市先行试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被列为东北三省唯一试点城市。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医改试点工作,大力宣传医疗责任保险,提供全面细致的承保理赔服务,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获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认可和肯定。

七台河市医疗责任保险自2010年开办以来,共有平安财险七台河中心支公司和太平洋财险七台河中心支公司两家保险公司经营。2013年,保费收入210.24万元,是2010年保费收入的3倍,近四年平均增速在50%以上;承保医疗机构14家(二级以上医院12家),承保覆盖面较2010年扩大2.33倍;保障金额1420万元。其中,平安财险七台河中支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收入131.60万元,承保医疗机构8家(二级以上医院7家),保障金额1000万元。太平洋财险七台河中支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收入78.64万元,承保医疗机构6家(二级以上医院5家),保障金额420万元。此外,积极探索以地区卫生局为投保单位,将个体诊所和村镇卫生所作为被保险人的投保模式,解决小诊所保费负担重、不愿投保的问题。目前,二级以上医院已实现全部投保,小诊所投保率达到60%。

2010年,七台河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意见》,明确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成立全省第一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是国内第一份以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医疗纠纷调解的文件,对于医疗纠纷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业务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保障医调委顺畅运行,2012年3月,七台河市卫生局下发《七台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医调委的组织构成、经费来源及工作职责。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结合了人民调解的公正性和保险风险补偿的科学性,因此,在实践中容易得到医患双方认可。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调委从七台河市医学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两名专家,无偿为医疗纠纷提供专业意见。因为专家是随机抽取,医患双方对专家的意见都很容易接受。医患双方对专家意见无疑义后,医调委做出医疗赔偿方案,双方按此方案执行。对于医方过错的,保险公司复核医疗资料,审核无疑义后,按保险合同约定,以医调委调解结果为依据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对复核的医疗资料有疑问的,可以出具意见,补充事实资料后,履行赔偿责任。如患方不认可医调委调解结果,可聘请律师参与调解,医调委从法学专家库抽调律师参加调解,医患双方认可律师意见达成一致结果。如仍未调解成功,则由法院相关部门接受处理,如出现医闹现象,则医调委联系公安部门介入,避免部分人员借机勒索医方,保障医调委的正常工作秩序。自机制运行以来,已成功调解医疗纠纷34起,调解成功率100%,有效减轻了医疗机构应对医疗事故风险的压力,在缓解医患矛盾、化解医疗事故风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改变了医疗责任保险赔偿方式,由医疗事故责任鉴定转向调解机制,易于被医疗机构接受,极大地提高了医疗机构的投保积极性,为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