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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校方责任险:构筑“平安校园”保护网

发布时间:2014-10-28 09:27:30    作者:吴喆 杨沈勇 宋懿娴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为维护校园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事故,保障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上海保险业在全国率先推广校方责任险, 十多年来走出一条创新之路。目前,上海共有8家保险公司提供校方责任险产品,实现上海地区高校及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全覆盖。

校方责任保险多方共赢

校方责任险 “上海模式”的整个诞生过程,是一次“政府搭台、行业指引、企业主导”的通力合作与创新尝试。

上海市于2001年通过立法并实施《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后校方与受伤害学生、家长之间的责任与权利。

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真正从各个方面协助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这一难题,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教委充分沟通协调,积极支持上海市教委运用商业保险机制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实现了制度上的突破,即:开发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由上海市教委统一为中小学校投保,由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承保,不仅填补了险种业务上的空白,更是创造性地协助政府实现了优化社会管理方式。

目前,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每个学生每学年5元保费,最高赔偿限额为每人每学年100万元;高校校方责任险每个学生每学年18元保费,最高赔偿限额为每人每学年230万元。

据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吴军透露,上海校方责任险依据《条例》、保险条款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类型、赔付范围和额度达成了实施细则备忘,相对统一了赔偿标准,从而使学校有关部门在与家长协商赔付时心中有数,最终达成的赔偿或补偿金额基本处于同一水平。此外,全市统保的保险安排也使本市学生在全市任何学校转学都得到校责险的保障,方便了学籍管理。

现阶段,上海市所有中小学(含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中职院校)及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均在统保范围内,即已实现校方责任险保障全覆盖。幼儿园的校方责任险没有纳入统保范围,由本市各区县教育局推动各幼儿园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投保。

上海市虹口区某区重点中学负责人评价校方责任险机制,“就像给学校和孩子们穿上了一件‘保护服’”,改变了学校组织学生体育锻炼等正常活动“缩手缩脚”的局面,构建了一个比较完善的风险屏障,给受伤害学生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保障和人道主义补偿,减少了学校与学生及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