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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将成社会风险管理重要支柱

发布时间:2014-10-28 08:19:49    作者:李画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从2004年到2013年的10年间,责任险保费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3%,到2013年保费规模已达217亿元,成为继车险、企财险、农险之后财产保险业第四大险种。保费高增长的另一面反映的是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

近日,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何浩在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专访时说,责任保险将成为社会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支柱,他建议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经验,在医疗卫生等一些密切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领域实施责任保险制度。


公共交通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公众责任保险逐渐受到重视。 记者 刘书勇/摄

推动立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何浩说,目前在美国、英国、德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医疗责任保险已成为医疗机构和医生开展医疗活动的前提条件,责任保险已经成为政府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何浩建议,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加强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力度,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提高企业单位利用市场机制转移分散风险的意识。

由于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因此,清晰、完善的法律制度对责任险的承保和赔偿都至关重要。在实践中,很多企业侥幸心理严重,认为出事概率小,事前投保意愿不高;部分企业法律和诚信意识淡漠,发生事故后以种种形式隐瞒事故或者逃避赔偿责任,也不想投保。因此,责任保险的覆盖面非常有限,功能作用发挥也不充分。

但可喜的是,十八大以来,国家加快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立法进程,涉及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立法逐步健全,将推动以法律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何浩说,随着《侵权责任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加大了侵权者的惩罚力度,提高了赔偿限额标准,给企业造成了赔偿压力,刺激了其投保责任保险的需求。同时,《旅游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规的修订、颁布和施行,都将为责任保险市场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增长与问题并存

近年来,我国责任保险服务的范围、行业和领域不断拓展,从原先主要集中在公众、雇主、产品等几个传统领域,逐步拓宽到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十几个领域,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度大大提高。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责任保险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企业单位以及个人提供了近49万亿元的保险保障,支付保险赔款89亿元,分别是2004年的12倍和5倍。

通过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其辅助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目前在很多医疗纠纷、道路客运、国内外旅游、安全生产等事故事件中,都能看到责任保险的身影。

比如,医疗责任险经营过程中涌现的“宁波解法”“天津模式”,通过保险与医疗纠纷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医疗纠纷的快速解决,缓解医患矛盾,得到社会高度肯定;旅行社责任险引入“紧急救援机制”,一旦旅游者发生紧急危险,保险公司可以协调官方和民间的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在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中,为企业提供风险评估与防范服务,保障救援费用、安置费用、清污费用等多项需求;在承运人责任险中,建立费率浮动调节杠杆机制,引导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何浩认为,责任保险通过自身的经营机制与社会管理功能,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及时化解,维护了社会的和谐有序,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虽然我国责任保险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整体规模仍较小,覆盖面和渗透度仍较低;责任保险数据积累不足,保险公司定价精细化程度不够;产品同质化情况突出,创新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不足,经营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与消费者的期望仍有差距,风险管控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何浩认为,责任保险与其他传统保险业务相比,涉及企业类型多、领域广、专业性强、经营技术复杂,同时又具有“长尾巴”的特性,风险程度较高,因此,商业保险公司多持谨慎态度。

发展空间广阔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很多公共管理服务,可以交由商业保险来运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同时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到“要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何浩认为,在这种大的背景下,政府通过市场机制,以购买商业保险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力量开展事务性管理、应对各种经济赔偿和民事纠纷将成为常态。事关社会公众利益的环保、医疗、教育等责任保险业务发展面临着有利的政策环境,这些领域将在立法保障、政策推动下进入快速发展的通道。

何浩建议,各地方政府部门提高对责任保险的重视程度和组织推动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引领作用,支持责任保险发展。同时,各保监局进一步加强与各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责任保险各项配套机制,努力争取政府在立法、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形成齐抓共管、联动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为责任保险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此外,加强宣传培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风险和保险意识。

打铁还需自身硬。何浩表示,下一步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经营水平。他建议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责任保险业务的投入力度,不断引进和培养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加强责任保险风险定价、防灾减损、承保管控、理赔服务等方面的队伍和力量,切实做到责任保险保费定价科学合理、风险管控充分全面、理赔服务及时到位,夯实基础、练好内功,促进责任保险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