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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吴焰: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

发布时间:2014-03-06 10:25:30    作者:本报记者 高嵩 实习生 王浩程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在《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保险发展 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提案》中建议,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吴焰认为,应构建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统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监管标准。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

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互联网理财成为时下流行的理财方式。吴焰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特点,是传统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其快速发展中蕴含的群体性金融风险也不容忽视:一是互联网金融投资门槛低,主流客户群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二是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众多,互动性强,风险扩散传播速度快。三是互联网金融准入标准不高,内控制度亟待完善。四是承诺保底高收益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为更好地维护金融稳定,维护广大投资人的切身利益,防范化解群体性风险,吴焰就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构建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既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创新和发展,为互联网金融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空间,又要坚持底线思维,根据不同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和产品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监管。对于影响大、风险高的,必须明确主监管部门,实施严格审慎监管,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转化为社会群体性事件。

二、统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监管标准。对于从线下搬到线上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要严格遵守线下传统金融业务的监管规定,统一监管标准,避免监管套利,确保监管的一致性。对互联网金融产品补贴式营销、承诺或夸大受益的做法进行窗口指导,维护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登记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引导投资者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特点,提升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风险意识。完善互联网金融投资网络投诉渠道,健全互联网金融投资的投诉受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参照银行业即将设立的存款保险制度、证券业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保险业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坚持底线思维,积极探索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完善基金的筹资、运作与救助机制,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