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祖兆林)
养老金融作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和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工具,在促进养老资金储备、提升优化养老金融服务、强化养老产业资金供给等层面大有可为。
笔者在基层调研养老金融推进过程中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在养老金融产品创新上存在不足。目前,市场上推出的养老金融产品较为相似,多在旧有金融产品基础上优化微调而成,个性化、精准化设计不足,难以满足多样化养老投资需求。故此,金融机构开了养老专有账户很多,但是,有资金注入的只有1%左右。
养老储蓄产品不足。受养儿防老、家庭养老传统观念影响,目前我国民众养老规划意识欠缺,尤其是年轻群体劳动所得主要用于当下消费,储蓄意识薄弱,对养老信息关注较少,养老需求释放不足和需求质量不高导致养老储蓄产品研发动力受到抑制。
养老金融产品本土化融合不到位。个别养老金融产品借鉴国外模式时,没有因地制宜与我国实际情况做结合变通。以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为例,受产品自身风险和我国居民安土重迁思想影响,推进阻力较大,消费者反响欠佳。
其次,配套机制支撑不足,激励作用尚不显著。
个人养老金配套政策优惠力度有待加大。目前,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按照现行标准每年享受1.2万元免税限额,但对于中高收入人群来讲,政策吸引力欠缺;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个人收入未达到抵扣门槛。根据现行政策计算,该政策对于年收入低于10万元的中低收入人群吸引力较低。此外,除税收优惠外,还缺乏其他相应配套优惠政策支持个人养老金规模扩充。
个人养老金账户缴存信息未同步到税务系统。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需要缴存个人根据缴存金额主动申请税务减免,个税系统尚无法实现联动报送,增加操作难度。
同时,养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滞后。老金融领域高效能、专业化人才队伍,在信贷产品设计、授信评级和审批、风控管理等方面未能体现养老产业的差异性。
笔者建议,要突破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就要充分发挥配套政策激励效应。
创新引领,制定更具普适性的个人养老金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力度,根据参加个人养老者的年收入,分层级采取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设计,让更广泛的群体可以受惠,切实发挥对中低收入群众的养老保障作用。根据居民切身利益诉求,按照缴存的个人养老金额度给予适当比例的子女教育费用减免、老龄医疗补贴、落户积分奖励等民生相关政策优惠便利,激发养老金自主缴存的积极性。
简化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申报流程。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在个税系统增加个人养老金联动报送功能。个人养老资金账户参加者在开户缴存后,个税系统可直接在银行系统提取个人养老金扣税数据,免去开户个人重复报送手续,提升操作的便利度。
加大对养老信贷的政策支持力度。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养老产业项目融资的财税支持,对养老产业项目贷款给予风险补偿、财政贴息、财政奖励、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通过建立政府担保基金、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等方式加大信用增进支持,帮助银行机构分散风险,通过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