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祖兆林)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共享发展改革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
我国长护险制度实施以来,各试点地区的积极探索为长护险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风险和挑战。在筹资机制、服务体系、待遇保障、信息化等方面着力,推进顶层设计,多措并举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和受益面,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制度福泽、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首先,要推进长护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能力培养、职业晋升、薪酬待遇为重点,加强护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可探索在专业院校增设养老护理、医疗康护等专业以储备人才。与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合作定期对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服务技能开展培训。政府可开设护理服务社会职业培训班,吸纳社会人才。
其次,科学务实谋划长护险信息系统建设。合理界定信息系统建设权限,以制度建设和实施效果为导向,以长护险推进实施层级作为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主体。分层界定系统功能,建议国家和省级建管理系统,汇聚管理及统计指标;地市级建立业务操作系统,支撑并满足全流程业务开展,充分发挥信息化、智能化在长护险制度中的关键作用。
第三,让长护对象切实受益是核心问题。笔者认为,应当结合不同的失能等级,为长护对象提供多层次护理服务。目前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失能评估机制不完善。二是评估等级与护理服务项目脱节。三是护理服务项目设置有待明确统一。四是护理服务质量监管不足。服务质量监管存在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以及失能人员的监督举证困难、难以全面防范等问题。为此,建议从规范经办模式、界定经办边界、明确经办流程、加强考核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完善经办保险公司管理要求,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稳稳托起这项重大民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