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方磊
信息安全权指金融消费者对其基本信息与财务信息享有不被金融机构非相关人员知悉,不被非法定机构和任何单位、个人查询或传播的权利。这是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之一。这项权利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信息安全权的扎实有效落地,真正对金融消费者起到保障作用,需要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共同践行。
作为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这是金融机构的法定职责。
首先,金融机构要注意完善自身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等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中。
其次,金融机构要加强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何为“隐私权”、何为“个人信息”具备清晰的认知。
最后,金融机构应开展内部教育和培训,强化员工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权益保护意识。主动预防和化解潜在矛盾,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
作为金融消费者,也要在信息安全权自我保障中积极作为。金融消费者应积极学习法律法规,了解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的概念及处理规则、自身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以及个人信息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式等,进一步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首先,金融消费者应优化涉及个人信息使用时的日常习惯,身份证件、银行卡号、支付密码、支付二维码、验证码等包含重要的个人信息,务必妥善保管,切勿轻易向他人提供,防止带有个人信息的资料外泄。在向他人提供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的复印件时,最好显著标识此复印件的用途。一些带有个人敏感信息的电子数据,如证件、照片等,用完即删或采用加密方式存储。
其次,金融消费者应尽可能亲自办理金融业务,代办业务需格外谨慎,即使代办也要联系相应机构咨询办理。
再次,金融消费者不要通过不明身份的人员、未知链接及二维码下载的APP等购买或办理金融业务,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电话或营业场所办理业务,APP则建议尽量通过手机自带APP商城下载。
最后,金融消费者要通过线下线上主动积极学习金融知识,提升防范金融风险意识和认知。
信息安全权的保障不是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单方面作为就能实现的,需要双方合力而为,以此建立起防范风险的坚实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