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12-26 08:13
□记者 朱艳霞
近日,推动养老金融发展的政策利好不断。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将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广至全国。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一二三支柱。
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对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需求变得尤为迫切。同时,一二三支柱在普惠性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第一支柱收支压力越来越大,部分群体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识还不足,游离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之外。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发展相对滞后,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意愿还不够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吸引力、服务的便利性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因此,应进一步推动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在第一支柱的基础上,以普惠养老为方向,扩大第二支柱的覆盖范围,增强第三支柱产品供给,让“老有所养”的幸福成色更足。
首先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目前,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仅占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8.3%,涵盖国内大部分就业群体的中小微企业职工还没有享受年金制度的红利。一方面要降低企业年金建立的门槛,简化加入流程,为中小微企业的加入创造便利条件;另一方面要加强年金制度宣传,降低建立成本,探索多维度发展,形成立体化覆盖。
其次要增强三支柱产品的吸引力和服务便利性。个人养老金制度要发挥补充功能,重点关注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产品供给方面要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产品货架,推出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收益目标和适合不同人群的各类养老金融产品。服务方面,要加强养老金融教育工作,要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养老理念,提升了公众对个人养老金以及其他第三支柱金融产品的支持度和参与度。
最后要加强一二三支柱协同发展。充分考虑我国养老金融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人民群众需求多样的特点,发挥第一支柱覆盖面广、第二支柱保障高、第三支柱灵活便利的优势,推动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协同发展。业内普遍认为,只有二三支柱壮大,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管理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兜底民生的功能,才能助力各行业各收入阶层的群众实现老有所养。
在构建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过程中,各类金融机构已广泛参与各类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工作。下一步,应聚焦普惠养老,丰富产品货架和服务多样性,切实为更广泛的人群加入创造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