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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在金融强国建设中谱写宁波金融监管改革发展新篇章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12-12 08:38

□宁波金融监管局党委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宁波金融监管局党委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局党委部署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自觉融入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奋力交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满意答卷。

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宁波金融监管局党委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里程碑意义,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标准推进,党委带头示范、全员积极参与,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

以上率下组织实施,一体落实推进。局党委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议,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局党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党委中心组围绕全会精神开展两次集中研讨,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交流学习体会,引领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高度自觉。

走深走实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召开年中工作会议,局党委书记向全局党员干部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第一时间在全局范围内发布通知,推动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切实以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行动。创新运用新形式、新载体,依托“甬金传习”微课堂,及时转载发布全会精神有关学习资料,增强学习传达穿透力,提升学习宣传效果。

以知促行指导实践,突出成果转化。局党委要求全局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转化为不畏艰难、动真碰硬的改革勇气。紧密结合辖内实际谋划推进工作,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宁波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为基层减负,让党员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推进宁波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上,放在服务人民群众上。

二、始终坚持党中央对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宁波金融监管局党委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的战略部署,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

站稳政治立场,深化主体责任坚定改革方向。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强化理论武装,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本地区本领域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四新”工程实施,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党委重要政策文件方面,坚决做到善作善为,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四责协同”,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好巡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促治,着力实现抓整改、促党建、强业务、带全局。

发挥政治功能,深化基层党建凝聚改革力量。坚持党建引领,擦亮“甬金传习”党建品牌,构建以讲习堂、清廉堂、微课堂、行知堂、诵读堂、知心堂为重要依托的党建工作体系,有效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政治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开展平时考核,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涵养政治生态,深化廉政建设护航改革实践。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四类监督”贯通协调,用好定期会商、“双推进”、恳谈会等协同贯通机制,推动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与支局纪检干部“一对一”联系机制,抓牢转隶人员纪律教育。落实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任务清单,推动落实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五要五不”要求,将廉洁理念嵌入日常监管和行业自律,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进一步健全金融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宁波金融监管局党委准确把握、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用全会精神指导金融领域改革实践,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力促发展,服务经济稳进提质。持续推进“1+5+X”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制定落实“五篇大文章”监管支持方案,高质量推进“五大专项行动”,深入推动金融气象服务融合高质量发展,完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助力新型工业化,助力长三角一体化等重点战略实施,各项信贷和保险数据呈现跨越式增长的良好态势。进一步推动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聚力抓改革,深化金融守正创新。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具有重要作用。坚持统筹宁波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宁波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增强宁波金融改革创新的探路先行、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宁波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年度推进工作要点分解落地,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等领域输出宁波经验,推进事故车辆“诚信修”试点,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中心落地。深入实施“普惠金融+”行动,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融资,优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实现三大主粮农险全覆盖。

聚力防风险,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面对仍然繁重的风险防控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按照总局党委“去存量、控增量、防爆雷”的思路,扎实做好改革化险工作,同时做好资产质量、负债质量、资本质量的统筹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全力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构建存贷款“四率”监测体系,建立大客户风险监测机制,创新“1+3+N”风险防控体系,借助数字化手段,实现对重点领域的风险联防联治。

聚力强监管,落实“长牙带刺”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部署,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大力推进强监管严监管专项行动,启动保险“五虚”治理三年行动,强化“报行合一”监管。严格推进检查执法,不断提高“双罚”比例,完善行政处罚快查快处机制,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加快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增强穿透监管能力,加强数智化工作交流学习,升级改造金融风险智能感知系统(FIRST),强化风险早期预警,加强监管大数据平台应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