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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以改革精神全力做好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12-11 07:24

□四川金融监管局党委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构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四梁八柱”,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纲举目张,擘画了气势恢宏的改革蓝图,释放了高举改革旗帜的强烈信号。四川金融监管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实际探索创新,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扎实做好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努力推动四川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做好风险防控这一关键环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上守住“防风险”的红线底线

《决定》指出,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关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四川金融监管局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方针,着重把握好权与责、快与稳、防与灭的辩证关系,从防控重点机构、重点领域风险入手,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加速推进重点机构改革化险。坚决扛起监管重任,主动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沟通汇报,促请落实属地风险处置和维稳责任,进一步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对重点机构,综合运用推动增资扩股、优化股权结构、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等多种举措,全力推进改革化险。在多方努力下,四川农商联合银行成功组建,四川信托破产重整计划高票通过、进入执行阶段。

持续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发挥作用,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度,督促银行机构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做到应贷尽贷;支持续建类保交房项目尽快修复,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应纳尽纳;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全力配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金融监管总局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有关精神,配合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协同摸排风险底数,稳妥处置融资平台的存量债务风险,协助化解符合条件的非持牌机构非标债务,严禁新增隐性债务。

二、用好“四级垂管”这一系统优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上树立“强监管”的鲜明导向

《决定》指出,要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四川金融监管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全面强化“五大监管”。

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今年以来,四川金融监管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44次,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系统党的建设,持续健全符合“四级垂管”特点、体现“四责协同”要求的党建工作机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四新”工程建设,广泛开展“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大家谈”活动,真正以思想大转变引领工作大变样、监管大提升。

充分发挥垂管作用。践行“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原则,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着眼于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局—分局—支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实现“属地监管”和“分级负责”有效衔接。四川金融监管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跨前一步、靠前指挥,强化统筹指导和跟踪问效;引导分局适应由传导末端到承上启下关键节点的职能定位转换,进一步强化工作托底,坚持放手不撒手,确保支局工作接得住、管得好;督促支局建强基层战斗堡垒,逐步扛起监管责任,做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将“四级垂管”优势转化为金融监管效能。

持续深化强监管严监管。开展强监管严监管专项行动,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守住守好准入关口,切实把握实质性审查,认真落实“减量提质”要求。有效开展非现场监管,强化监测分析和风险提示,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着力推进稽查检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深挖影响机构的实质风险。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切实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农业保险领域违规问题规范整顿。认真落实“健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要求,把准职责定位,加强协调联动,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

优化推进科技赋能。持续加强信息科技监管,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监测预警与处置,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加快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入应用监管智能化工具,有效提升穿透监管能力,积极推进试点机构“一表通”向EAST数据自动转换。研究运用EAST提高现场检查质效,探索利用“省局+分局+支局”远程团队模式开展智能检查,发挥好现场检查“特战先锋”作用。

三、抓好服务实体这一立业根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点上拓宽“促发展”的思路举措

《决定》指出,“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优质金融服务,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四川金融监管局从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入手,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精准满足金融服务需求。扎实推进金融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的金融服务,截至9月末,支持“双圈”贷款余额10.64万亿元,制造业贷款余额8983.04亿元,全省700个重点项目贷款余额超4500亿元,较年初增长10.8%,“险资入川”金额已扩大至6207.83亿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精准有效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大首贷、续贷投放力度,截至9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4.39%。围绕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和全面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强化“三农”信贷支持,涉农贷款连续38个季度实现增长,农业保险累计为1069.72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897.23亿元。

大力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切实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着力强化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合理满足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畅通“资金—资本—资产”循环,鼓励支持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提升科技金融风险管理能力,运用多层次风险分担和补偿支持手段,增强商业可持续性。针对人工智能、绿氢、低空经济、商业航天、核医疗等新产业新赛道,积极谋划金融支持政策。前三季度全省科技企业贷款余额超5200亿元,科技支行为1600余家企业提供贷款余额280.31亿元,科技保险承保数量27.54亿件。

用心强化民生服务保障。持续扩大新市民金融供给,努力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指导优化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提升老年群体金融服务质量。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养老金试点,商业养老金销售规模达13.3亿元。深化新型家财险迭代升级,在全省推广新市民“安居保”。积极推动将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纳入巨灾保险,迅速响应雅安山火、汉源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应急处置,指导金融机构全力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切实优化保险理赔服务,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健全金融消保联席会议、诉调对接纠纷化解及消保监管评价机制,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四川金融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改革意识、突出改革重点、狠抓改革落实,以钉钉子精神将改革任务落地落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和金融强国建设的四川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