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11-29 08:00
本报讯【记者 许予朋 胡杨】11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物流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
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举措。《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至13.5%左右。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物流市场基本形成,现代物流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战略支撑显著增强。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是降低物流成本的关键。《行动方案》要求,推进铁路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公路货运市场治理和改革,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以公路、铁路、水路、航空、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为核心,整合物流与信息流、资金流,建立部门物流数据资源动态互联机制,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数据对接,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
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也是提升物流水平的重要一环。对此,《行动方案》明确,要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快数字供应链发展,提升商贸供应链协同水平。加快零售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设施标准化智能化改造。鼓励银行机构依法合规开展重点领域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物流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中小物流企业重点在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冷链物流、商品车物流等领域培育特色竞争优势。
加强创新驱动是推动物流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据《行动方案》,要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相结合的物流新模式,健全和优化管理标准规范,支持企业商业化创新应用。支持开展物流领域碳排放核算及相关认证工作,构建物流碳排放计算公共服务平台。扩大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
在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方面,《行动方案》在鼓励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的同时,还提出加强投资政策支持。其中,大宗商品物流、冷链物流、铁路物流、农村物流等领域和中西部地区设施补短板是重点领域。此外,还将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启动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
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行动方案》有关政策措施。近年来,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总体保持下降态势,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由2012年的18%降至2023年的14.4%。即:每创造100元GDP所支出的物流费用,从18元下降到14.4元。
对于《行动方案》提出将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降至13.5%左右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表示,这是统筹考虑我国产业结构及运行特征、物流业发展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后提出的。而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实现0.9个百分点的下降,将至少在4个层面产生重要影响。
在宏观层面,降低国民经济运行成本。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实现这一目标后,对比2023年的社会物流成本水平,相当于在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情况下,可节约社会物流总费用1万亿元以上,将有效降低国民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在产业层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制造业物流总额占社会物流总额的比重接近90%,是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这一目标,将减少不必要的物流环节和成本支出,有力增强制造业发展动能,促进转型升级。
在区域发展层面,促进生产力布局优化完善。我国国土幅员辽阔,产业和资源分布不均衡,实现这一目标,将进一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优势资源、优势产业形成就近配套的完整产业生态,形成“产业集群+物流枢纽”的新模式,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在社会民生层面,进一步提高物流服务水平。物流与消费密切相关,实现这一目标,将推动企业提升物流效率,改进物流服务质量,在“润物细无声”中为广大老百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更加多样化的物流服务。
张世昕特别强调,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是要统筹降低物流成本和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通过调结构、促改革,优化全社会物流资源配置,加强物流各环节协同衔接,全面提升物流体系运行效率,用尽可能少的物流费用支出,支撑尽可能多的经济产出。而不是简单降低运输成本,也不是要压缩物流企业的合理利润,更不是要影响物流从业人员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