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11-06 09:07
编者按:
由于规模偏小、易受干扰,我国中小银行发展呈现出“多而不强”的特征。为了提升中小银行抗风险能力,引导中小银行良性经营、轻装上阵,为地方经济民生作出应有贡献,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工作,出台了多项政策。本专题梳理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相关政策举措,结合现实情况分析中小银行资本补充还可以推出哪些创新机制、创新工具,并给出合理建议。
探索建立资本补充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胡杨
增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一直以来都是监管引导的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引导拓宽外源资本补充渠道,探索建立内源资本补充机制。近几年来,考虑到中小银行经营压力增加、抗风险能力有限,关于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和资本补充的举措密集落地,并取得一定成效。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城商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45%,虽在监管红线之上,但总体仍需进一步提升。
有升有降
核心一级资本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本构成部分,是信贷扩张和抵御风险的基础。就A股上市银行而言,2013年以来,全国性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大行和股份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稳步提升,而以城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则出现下降趋势。股份行最近两年在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上还完成了对城商行的反超。
就资本补充而言,中小银行正面临内外双重考验。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净息差持续收窄。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公布的数据,2010年至2015年,我国商业银行平均净息差保持在2.5%以上的相对较高水平,随后在2021年末之前平稳波动。进入2022年后,净息差步入新一轮下行通道,从2.08%下降至2023年末的1.69%,两年累计降幅达39个基点。
“利润转增股本是商业银行重要的内源性资本补充方式,特别是非上市中小银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利润转增。”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青岛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刘晓曙指出,净息差持续收窄,意味着包括中小银行在内的银行业整体内源性资本补充面临挑战。
机遇与挑战
至于外源性补充资本,最为理想的莫过于发行股票募资。受限于规模、资质,中小银行上市之路相对坎坷。自2022年初兰州银行登陆A股后,至今暂未有银行上市。
成功上市后,再融资也可能成为中小银行解资本之渴的一个挑战。以可转债为例,尽管有不少上市银行陆续发行可转债,但实施转股者有限。而可转债只有在完成转股之后才能计入银行核心一级资本。
与A股上市银行相比,H股上市的中小银行则面临另一类问题。Wind数据显示,2023年,19家H股上市银行平均ROE为5.74%,2023年仅3家银行ROE达到两位数,有3家银行的ROE低于1%,几乎无创利能力;另有6家银行均低于4%,创利能力非常弱,直接影响其自我造血或增资扩股。
业内人士指出,香港市场的部分中小银行股估值较低,显著“破净”,本身不具备太大的交易量,流通起来比较困难,已经上市的银行因而也失去了再融资的能力。
“投资者参与热情较低,再融资事项决策程序较为复杂,也是在香港上市的中小银行在资本补充方面面临的困境。”业内人士补充说。
构建长效机制
资本补充是中小银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快建立更具针对性的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很有必要。
关于具体方向,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列举,可适当调整股东资质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支持中小银行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中小银行发行优先股、永续债、可转债、二级资本债等,对专精特新中小银行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予以增信支持;不以规模论英雄,大力支持更多优质中小银行优先上市;修订相关办法,为中小银行发行金融债等获得低成本资金提供便利。考虑到中小银行负债吸储难度大、成本高,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应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大的利率浮动幅度,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监管,维护存贷款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此外,拓宽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减轻发展包袱。
而这种差异化监管精神目前已有所体现。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新规》),按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将银行划分为三档,分别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用意正在于提高监管匹配性,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缓解中小银行的合规压力。
“《资本新规》简化了规模较小银行的相应的信息披露成本和监管成本,一定程度上是对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的中小银行的保护。《资本新规》是在巴塞尔协议Ⅲ最终版框架下运行的方式,这种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是合理且合适的。”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
然而,对中小银行采取“差异化”监管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从“治本”角度来说,不断优化政策和市场环境才是解题之策。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首席专家曾刚建议,可以扩大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的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提高中小银行各类资本工具的流动性,也可以考虑将中小银行发行的资本补充工具(如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纳入货币政策操作范围(如可作为再贷款的合格抵押品),提升市场对中小银行资本债的接受程度。此外,应继续扩大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人范围,引入更多的合格投资主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优先考虑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以及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私人银行客户等,拓宽投资银行资本债券的投资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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