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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40个房地产项目纳入“白名单” 天津已支持近2.2万套住房建设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11-05 08:39

□孙晓刚 李明非 本报记者 马翀

今年以来,天津金融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金融机构合理满足房地产领域信贷需求,持续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至10月21日,共有40个房地产项目纳入“白名单”,已审批授信金额79.5亿元,累计放款48.5亿元,贷款投放率超过60%,支持近2.2万套住房建设。

推动完善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自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来,天津金融监管局会同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迅速组建市区两级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专班(以下简称“协调机制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区两级协调机制专班成立以来,通过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工作会议、组织专题培训、开展日常调度和审核把关等方式,加强协调指导。不断完善优化有关工作机制,坚持以各区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以合规为基础、以市场化为前提的总体思路,鼓励房企与金融机构平等协商,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督促各区对照“5+5+1”条件,严格把关项目质量。要求金融机构全面落实“白名单”项目贷款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加大支持力度。

在市区两级协调机制专班推动下,天津逐步完善形成“房企申报—区级专班审核—市级专班会商把关—市领导审阅同意—推送至贷款主办银行—贷款主办银行及时反馈”的闭环机制。

不断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

今年2月,天津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指导辖内金融机构贯彻落实“白名单”项目融资要求,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协调机制专班工作。同时,不断加强日常监测,开展专项调度,推动银行已审批项目“应贷尽贷”。

为落实“白名单”项目融资要求,该局向辖内银行机构推送国有房企项目11个,占比27.5%;推送民营及混合所有制房企项目29个,占比72.5%,较好地满足了不同所有制房企融资需求。

天津金融监管局一方面鼓励全国性银行加大支持力度,目前,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批复同意18个项目,授信金额37.6亿元,已实现贷款发放17亿元;股份制银行批复同意13个项目,授信金额31亿元,已实现贷款发放22亿元。另一方面,该局指导地方法人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适度参与,目前,地方法人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批复同意5个项目,授信金额11亿元,已实现贷款发放9.4亿元。

天津金融监管局支持打好保交房攻坚战。目前,共有15个保交房攻坚战项目纳入“白名单”,获得银行审批同意资金近30亿元,累计放款27亿元,支持1万套保交房项目建设和交付。

与此同时,天津金融监管局积极推动项目修复。对未能审批通过的项目,要求贷款主办银行及时向市区两级协调机制专班正式书面反馈具体原因,提供专业建议,并积极参与项目修复。经过积极推动,目前已有4个项目实现修复,重新纳入“白名单”,其中,2个项目已实现贷款投放2.65亿元。

推动形成一批“三好”案例

项目修复得好。例如,某项目向市区两级协调机制专班申报新增融资需求3100万元。贷款主办银行调查后反映项目股东结构复杂,且项目公司章程明确,新增融资事项须经各方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成为有效申请,因此暂不符合需有实际融资需求的“白名单”条件。

天津金融监管局督促贷款主办行与属地政府、企业、项目股东方积极研究推动解决存在问题。经过数月来不断沟通协调,各方明确以保交房为首要目标,对项目融资的具体方案、各项条件、落实风险隔离等形成一致意见,实现项目修复。8月28日,贷款主办行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并已实现贷款投放。随着银行贷款支持到位,该项目已逐步恢复施工和销售。

此外,项目交付得好、销售得好。例如,某项目向贷款主办行申请展期融资需求6500万元。天津金融监管局指导贷款主办行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有效区分项目与集团层面风险,快速审批完成6500万元贷款展期。审批完成后,贷款主办行与项目公司1个工作日内完成展期合同签订,及时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自项目纳入“白名单”后,贷款主办行还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03万元,有力支持项目续建。截至目前,该项目已有15栋楼实现正常交付,未交付的楼栋已实现主体结构封顶,正在实施二次结构建设,预计年底可竣工备案实现交付。随着项目楼盘逐步实现交付,市场信心得到提升,剩余楼盘销售较好并按销售进度已归还全部贷款,实现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退出。

下一步,天津金融监管局将深入落实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要求,积极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类分批将合规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统一纳入“白名单”;精准对接房地产项目特别是保交房项目资金需求,坚决做到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已审项目“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保障项目建成交付。同时,督促辖内金融机构持续优化住房金融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政策红利,促进天津市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止跌回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