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9-05 08:05
□记者 英草卓玛
“金融解纷”触角正加速延伸至基层末梢。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多个县域新设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打通金融解纷“最后一公里”。
例如,据相关网媒8月26日消息,近日,湖北省黄冈市首家县域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暨诉调对接工作室在英山金融监管支局挂牌成立;青海省海东市银行业保险业协会发布消息称,8月23日,海东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县域调解室揭牌仪式在乐都金融监管支局举行,明确将建立“1个中心+4个县域调解室”的发展格局;汉阴法院发布消息称,8月15日,在汉阴金融监管支局、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阴县司法局指导下,汉阴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汉阴农商银行城东支行正式揭牌成立。
记者梳理发现,新近成立的此类县域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具体命名不一,但职责相似,即整合基层解纷力量,以专业化调解方式促进金融矛盾纠纷化解。
例如,公开信息显示,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成立的金融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将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构建以司法确认制度为核心的诉调对接平台,全方位、规范化、合法化地推进司法确认工作,推动金融纠纷诉源治理。该一站式调解中心可开展咨询受理和调解,并配备线上调解设备,提供线上调解、线上司法确认、金融法治宣传等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立足县域,多个县域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强调要“实现多元解纷机制在县域金融领域的全覆盖”。此外,上述组织的业务指导单位多为当地人民法院和金融管理部门,其中不乏新近设立的县域金融监管支局身影。
事实上,各级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建立在此前已有先例。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对建立完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强调,金融管理部门作为业务指导单位,推动建立健全覆盖面广、适应性强、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体系。鼓励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人员支持。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要注重优化治理结构和建章立制,提升服务效能。此后,各地持续开展金融纠纷化解机制的探索和实践,推动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