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9-03 08:27
□记者 吴彬
时隔近4年,监管部门再度发文指向小额贷款业务监管。8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拟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准入与退出等方面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暂行办法》不乏许多亮点,不仅解决了小贷行业长期存在的诸多敏感问题,更为小贷公司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行业运行整体平稳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6550家,实收资本8226亿元,贷款余额8431亿元。其中,网络小额贷款公司179家,实收资本1590亿元,贷款余额1739亿元。头部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优势突出,一些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或特定产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垂直市场也具备较强竞争力,为增加长尾客户的融资可得性发挥了积极作用。整体而言,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运行平稳。
根据《暂行办法》的定义,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地方金融组织。其中,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从事网络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发放小额贷款、商业汇票贴现、与贷款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等,但不得发行或者代理销售理财、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作为金融体系的补充,小额贷款公司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完善,在增加金融供给、丰富融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在日常经营中,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出现非法吸收存款、集资诈骗、暴力催收等问题。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数量逐年下降,监管部门在加强引导和监管的同时明确相关支持政策,有助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减量增质、健康发展,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规范发展 回归主责主业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强调小额贷款公司以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为主业,一定程度上突出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属性;同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践行普惠金融理念,将小微企业、农户和个人消费者等群体作为主要服务对象,进一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定位。
“与小额贷款行业的历史监管文件进行对比,《暂行办法》影响范围会更加深远,条款涉及的助贷/联合贷合作模式以及金融APP备案相关细则,将对整个互联网贷款/消费金融市场产生深刻影响。”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说。
在合作贷款即互联网助贷/联合贷方面,《暂行办法》规定“不得仅提供不实际出资的营销获客、客户信用画像和风险评估、信息科技支持、逾期清收等服务”。苏筱芮表示,这意味着通过小贷牌照展业的部分助贷机构,仅提供导流业务或提供催收业务的路径将不再可行,该条款旨在借助“出资”行为倒逼通过小贷牌照展业的助贷机构强化资产质量,用真金白银与合作方之间形成风险共担。
在经营层面,董希淼表示,《暂行办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如贷款集中度的监管要求是主要单一的个人客户的贷款集中程度不能够超过10%,单一的集团用户的贷款集中程度不能够超过15%,这与商业银行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一致;增加规定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单户贷款余额上限,其中单户用于消费的为20万元,与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上限一致,体现出监管规则的一致性。此外,《暂行办法》强调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经营,突出了其作为地方金融组织的基本属性。而对市场关注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区域及准入要求,《暂行办法》未具体规定,董希淼建议尽快另行制定细则予以明确。
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贷款逾期率偏高,实践中也发生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不善关停退出的情况,《暂行办法》对加强风险防控提出了针对性措施。例如,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将逾期90天及以上的贷款划分为不良贷款,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资产质量管理,及时足额计提风险准备,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在资金账户监管方面严格资金管理,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实施专户管理,所有资金必须进入放贷专户,并向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定期报告。
持续洗牌 机构“优进劣出”
《暂行办法》要求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终止等重大事项统一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责,不得下放。
苏筱芮认为,此举能够有效提升小额贷款设立门槛,促进增强行业服务质量,同时也意味着,在小额贷款机构持续清理整顿的当下,结合当下“退金令”的导向,小额贷款尤其是网络小额贷款短中期内或将成为存量市场。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已暂停批设新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近年来存量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数量逐步下降,已从2018年的224家减少到2023年末的179家。
苏筱芮分析称,小额贷款行业持续收缩主要有内外部两方面因素。从外部看,监管持续趋严成为推动小额贷款数量收缩的重要因素,既有对空壳、失联类僵尸机构的清理,也有近期类似“退金令”等影响,与主业经营关联不大的主体机构由此放弃小额贷款牌照。从内部看,部分小额贷款机构未能找准定位,在业务模式、方向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力而主动选择退出市场。
举例来看,广东小额贷款机构贷款余额数首次位居第一,超越“小额贷款”之都重庆。一是因为珠三角地区的经济活跃,为小额贷款机构的顺利发展提供良好的商业土壤。二是因为广东持续完善小额贷款行业相关监管制度,推动小额贷款机构“优进劣出”,为小额贷款机构经营提供良好的预期及明确的发展路径。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各省(区、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持续做好存量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引导机构丰富完善金融产品服务,重点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供给,有效满足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