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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引赋能青海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学习《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6-03 08:3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党委

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普惠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思考、研究谋划,着力推动青海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

一、坚持人民至上,全力推进服务全面乡村振兴

“天地之大,黎元为本”。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领导的金融事业,归根到底要造福人民,与一些国家金融为资本服务、为少数有钱人服务的本质截然不同”。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青海监管局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力推进金融服务全面乡村振兴,增强服务的多样性、普惠性、可及性。一是聚焦“三农”重点领域。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各环节的信贷资金和保险需求,强化对种业振兴、农业科技和装备等重点关键领域的支持。优化消费金融产品服务,切实满足农村居民和新市民对住房、汽车、养老、文旅等方面的消费需求。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督促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不断加大对脱贫地区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脱贫地区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应贷尽贷,助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是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加强监管考核引领、明确激励约束目标,稳定增加乡村振兴金融投入。督促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坚持信贷资金源于当地、用于当地和小额分散等原则,专注服务“三农”。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金融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

二、坚持服务实体,加力支持中小微市场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和实体经济是共生共荣的关系。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青海监管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引导金融机构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一是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小微市场主体。重点关注专精特新、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共享企业信息,提高融资对接效率。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实现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鼓励银行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的设备更新、技术升级改造、绿色转型发展,助力提升产业链韧性。二是精准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质量。提升重点领域服务质效,强化首贷、信用贷、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保障小微企业保险保障渠道。指导银行发挥科技信息优势,针对中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效。规范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收费,推动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三是精准联动政府部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广泛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开展“走万企 提信心 优服务”活动,联动政府部门参与抢抓机遇促发展活动、助企暖企春风行动,落实工业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主动走访对接小微市场主体,依托产业园区、服务中心、信息平台等渠道,搭建供需对接匹配机制,找准当前服务梗阻和政策堵点,精准发掘和满足重点领域服务需求,推动服务触达、政策落地。

三、坚持守牢底线,统筹普惠金融发展与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青海监管局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方针,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守正创新,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统筹把握普惠金融发展与安全。一是依法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发挥监管协同效应,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大力推进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对于监管职责边界不清晰的领域,主动同相关部门开展协商,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监管漏洞。引导六类机构立足定位、回归本源、合规发展,发挥普惠金融补充作用。二是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落实好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震慑,净化金融生态。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严厉打击以普惠金融名义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金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