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5-30 08:0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党委
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把我们党对金融工作本质规律和发展道路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金融问题的重要创新成果。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进一步深化对金融本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自觉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思考谋划,增强金融报国情怀和政治担当,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扎实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监管严监管,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要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福建监管局坚持以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为着力点,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不断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提升稽查检查工作质效,以“零容忍”态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依法提高“双罚”比例,让金融风险的制造者、金融秩序的破坏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侵害者付出代价,持续传递强监管严监管导向。强化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增强监管专业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联动有关部门对各自监管领域分兵把守,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既管“有照违章”,更管“无照驾驶”,推动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有效合力。
二、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福建监管局紧紧围绕党中央最关切的金融安全和金融风险问题,着力将“事后”处置风险转向“事前”防控风险。聚焦地方法人机构监管,“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细化重点机构问题清单和改革化险方案,前瞻化解重点机构风险隐患。正确处理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认真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配合推进房企大户债务风险化解,加快“保交楼”项目交付进度,探索“三大工程”金融支持方式,助推房地产市场向新发展模式转变。深化财政金融监管协同,统筹推进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重点机构风险处置,守牢风险底线。
三、积极融入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
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福建监管局注重把好金融机构市场行为与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的关系,引导金融机构将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纳入公司治理、内控治理体系,推动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提升行业发展可持续性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以扩大有效需求为着力点谋划金融支持政策,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促进消费与投资、内需与外需良性循环,巩固福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聚焦福建经济特色、产业优势,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与服务福建发展战略有机衔接,服务好新型工业化和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助推福建打造经济新动能新增长点。
四、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增强金融服务福建区域创新发展动能
要深化对国际国内金融形势的认识,正确把握金融本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福建监管局坚持遵循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的改革发展方向,引导辖区各类金融机构坚守自身定位,优化金融供给结构。配合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积极支持深化福建金融服务云平台、银行机构与抵押登记系统直连等机制平台建设,提高金融服务对接效率。推动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和竞争力。紧盯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深化闽台金融融合,扩大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推进对台金融服务业务规模化、产品专属化、服务便利化、待遇同等化,推动更多先行先试、惠台利民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打造两岸金融融合发展“福建品牌”。
五、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福建监管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加强一线调研、一线管理、一线监督,不断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坚持以严的基调推进风腐一体纠治,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增强金融监管干部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监管铁军。
下一步,福建监管局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同监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党委部署,深入实施“四新”工程,扎实做好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凝心聚力投身金融强国建设,助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