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5-31 08:20
【实习记者 经淼】近日,辽宁省沈阳市金融发展局联合沈阳市工商联举办“金融政策助企航”政银企对接会,政府部门、多家金融机构发布金融助企实际举措,其中全市范围内今年首次贷款的小微企业将获贴息这一政策备受关注。
为缓解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没有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首贷难”问题,沈阳市于2022年底设立首贷服务中心,为贷款“新手”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起一条可以便捷融资的“高速公路”。此次对接会上,针对首次贷款的小微企业,政策进一步发力,以解决“贷款贵”问题。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银行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沈阳对2023年从沈阳辖内商业银行机构首次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单户额度1000万元以内,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给予贷款利率贴息至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70%、最高不超过2%的贴息补助。同一贷款对象最多获得一次贴息,贴息期限最长1年,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报》获悉,该政策具体标准为:2023年1月1日以后首次从沈阳辖内商业银行机构获得贷款(以贷款业务办理时征信报告显示为准);在沈阳市内注册并在此办理缴税业务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须在“沈阳市首贷服务中心线上平台”(沈阳政务服务网zwfw.shenyang.gov.cn-特色服务-首贷中心)已注册且与银行对接成功,并获得首次贷款;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该笔贷款应当用于支持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投资资本市场、购买住宅、转贷、委托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贷款,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机炒作等行为。例如,A企业贷款1000万元,银行贷款利率5%,贷款期限1年,那么贴息利率为5%-LPR×70%即2.445%(按照最高不超过2%贴息),贴息金额为1000万元×2%=20万元。B企业贷款1000万元,银行贷款利率4%,贷款期限1年,贴息利率为4%-LPR×70%即1.445%,贴息金额为1000万×1.445%=14.4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贴息项目按照“免申即享、先付后贴”方式实施,“首贷户”贷款后,银行制作“首贷户”名单、提交贴息申报材料,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审核确认,沈阳市金融发展局拟定贴息名单公示,市财政局拨付本次贷款贴息资金。
据了解,“几家抬”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局面正在形成。沈阳市和平区、皇姑区等区域还各自发布了区域内的金融助企政策。其中,沈阳市和平区给予续贷小微企业贴息政策支持,沈阳市皇姑区对新增的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和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小升规”“规升巨”企业给予不同的贷款贴息支持。与此同时,盛京金控、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民生银行、盛京银行纷纷推出满足不同类型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的服务和方案。
会后,沈阳市金融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强化政银企精准对接,各方携手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