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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保险业迎来新机遇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5-11 09:34

□郭金龙

近年来,“保险+养老”已成为我国寿险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保险业积极参与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大型保险公司纷纷大力发展养老社区,实现了保险产品保障、保险客户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有效链接和融合,创造出保险与养老相互赋能的新商业模式。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严重失衡,第一支柱一枝独秀,第二、第三支柱面临发展瓶颈,未来第三支柱亟待补位,其中个人养老金发展至关重要。保险业在服务和完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方面,保险机构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截至2022年末,全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总规模达2.87万亿元。在各类金融机构中,养老保险公司及保险资管公司凭借专业的长期资金管理能力和投资运作能力,在管好企业职工“养老钱”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2022年,8家保险机构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规模达1.44万亿元,市场占比约51.8%;6家保险机构合计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1.37万亿元,业务份额达73.7%,保险机构在管好企业职工“养老钱”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当前,寿险公司主要通过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参与第三支柱(个人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与专属养老保险规模小)建设。从产品形态来看,与普通年金产品相比,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主要在缴费方式、保险期间、领取年龄和领取方式上做了特殊限定,具有缴费方式灵活、领取期限较长、领取金额相对较高的特征,更为契合养老需求。商业养老金业务包括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可满足客户生命周期内多样化养老需求。养老年金保险2022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42亿元,保单件数2252万件,期末累计积累责任准备金6659亿元;加上其他有养老保障功能的商业保险,期末积累责任准备金已超过5万亿元。未来,随着险企普惠型医养结合项目的持续落地,养老年金保险有望在第三支柱中承担更为重要的地位。

在个人养老金产品方面,与基金公司的养老目标基金和银行系机构的养老理财产品、养老储蓄产品相比,保险机构的养老保险产品的优势在于保本属性、附加保障以及终身给付。第一、资管新规后,保险产品是少有的可以保本保底的金融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多采用“保本+浮动”模式运营,在保值的基础上同时能够分享资本市场的收益,参考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产品,稳健型和进取型两类账户的保底利率分别为2%-3%、0-1%,2021年结算利率则分别达到4.5%-6%、5%-6.1%;第二、提供附加保障: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能够在储蓄特性的基础上提供保险保障,除身故外,保障范围涵盖重度失能、中级、全残保障等;第三、提供终身给付功能,抵御长寿风险。三大独特属性成为保险产品有别于银行理财及储蓄或公募基金的核心吸引力,使其有望在个人养老金资产整体配置中维持可观份额,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十四五”规划再次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产业的供需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国内养老和老年医疗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保险业具备金融产品设计、长期资金优势和丰富内外部资源等天然优势,可以成为养老产业生态圈的连接者和资源整合者。未来,保险业可作为支付端和供给侧整合医疗康复、助老设备、护理服务、养老机构等产业,探索多样化的“保险+养老”服务模式,促进和完善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和旅居养老等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养老健康服务需求的爆发式增长,撬动的不只是相应的保费规模,而是“保险+健康+医疗+养老”的服务生态圈。以保险产品为载体,进一步扩展和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协同保险主业,探索新增长点,有望迎来保险业变革性的发展机遇。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