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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发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4-21 07:49

□记者 张瑾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统一逐步推进,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但与此同时,债券违约规模出现快速增长,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债券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通过梳理上海各级法院近5年来审理的债券纠纷案件,总结归纳了债券发行、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易发、多发环节,并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和建议。

违约情形以到期违约为主

《报告》数据显示,2018-2022年,上海各级法院受理的债券纠纷案件共314件,标的总额为361.16亿元,平均标的额1.15亿元,单一案件的最高标的额达29.46亿元。

根据《报告》,96.17%的案件原告为机构投资者,涉及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案件被告涵盖债券发行人、担保人、中介机构及债券投资者等四类,中介机构的涉诉比例为7.6%。

《报告》显示,债券纠纷通常涉及发行、交易、偿付各个阶段,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占比为90.76%,案件类型以债券违约为主。上海各级法院5年来审理的债券违约案件共涉及51家发行人、112只债券。

上述涉案债券包括在沪深交易所挂牌的一般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在银行间市场挂牌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在地方交易所挂牌的债券融资计划、私募债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违约情形以到期出现实质性违约居多,包括未能按约兑付本息、债券回售款等,占比为67.02%。

案件结案方式包括调解、撤诉、判决和管辖权变更等。其中以调解、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率达64.67%。

建议立法部门健全相关规则

债券市场风险的有序释放和平稳化解,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结债券行业现状、涉诉情况、纠纷类型的基础上,《报告》分别对债券市场参与主体、监管机构、立法部门提出对策建议。

面向广大投资者,《报告》建议,要充分关注债券投资法律风险;采用规范方式进行债券交易;合理利用投资者债权保障机制。

针对监管机构,《报告》建议加大打击债券市场违法行为力度,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跨境监管合作;明确监管机构内部权责分界,解决制度真空、监管套利问题;建立跨市场的风险传递、风险预警以及风险防范机制,对接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交易数据,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交易。

在立法层面,《报告》建议健全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明确受托管理人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制定相应的履职激励机制,加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的衔接;完善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规则,降低会议召集门槛,优化会议参与方式和表决方式,参照公司决议的制度设计完善决议效力和瑕疵救济相关规则;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细化信息披露的具体事项及量化标准,明确时效性要求,压实信息披露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