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地方> 【专家观点】推动金融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大胆发展”

【专家观点】推动金融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大胆发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3-24 07:13

□蒋鸿宇

民营经济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与公有制经济互为补充,构成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双循环”格局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般公认民营经济有着“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民营经济大致上贡献了50%的税收、60%的国内生产总值、70%的技术成果及其转让、80%的就业岗位、90%的企业家数。其中绝大部分的民营经济是小微企业,近年来小微企业家数占全部市场主体家数的比重始终在90%以上。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是实现经济发展、就业稳定、财政税收、市场活跃、产研融合的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和外部世界格局几经风浪,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作为经济基本盘所呈现出的韧性和生机,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功不可没。当前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经济工作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短期内事关强信心稳预期、实现经济增长目标,长期内事关经济发展格局转换、产业转型升级。

金融作为经济的源头活水,在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体系中,要进一步坚持宏观政策适当靠前、微观措施切实有效的发力原则。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具有诸多共性,但在谈及两类群体时,政策上所指的民营经济强调规模较大、效益较高、地位较强的市场主体。其余长尾端的市场主体则隶属于小微企业这个概念。金融政策也须对症下药,才能实现事半功倍。

对于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而言,金融政策要落实“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原则,特别是要深刻领会政策制定精神和意涵,重点扶持当下存在融资约束的科技型、科创型民营企业的发展。针对民营企业中高技术和高人力投入、轻固定资产的专精特新企业,继续破除与市场主体特征不相适应的融资体系堵点。一是在金融业统一监督管理部门框架业已出台背景下,加快探索投贷联动模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银行+投行”“股权+债权”的融资联动体系。二是探索无形资产抵押和流转,促进知识产权在金融领域的信用化和证券化,进一步推进金融体系内科技企业融资专营分支机构的建立。三是继续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低效能企业间并购重组,加大对能源转型技术研发企业的资金支持。

对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而言,金融政策要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则,解决生产性企业、服务性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一是继续推进普惠性结构货币政策工具量增面扩,助力小微企业平稳渡过难关,保障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预期。二是继续探索供应链金融对小微企业惠及作用,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资金流转,通过市场手段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三是继续发挥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的增信作用,畅通替代数据作为信用信息评价的补充机制,促进对小微企业的增信和授信。

金融系统作为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柱,未来工作中需进一步凝聚共识,转变金融工作理念,回归到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基本点上,探索构建与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共生共荣的供需市场关系。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