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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保监局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2-05 13:50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杨煜 记者 赵修彬】

1月29日,内蒙古银保监局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银保监会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2年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经济金融和监管形势,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俞林作工作报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段隽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内蒙古银保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银保监会党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推动辖内银行业保险业稳健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形成了新班子新气象、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新成效:一是政治生态从全面修复推向全面健康,管党治党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从严的氛围、清爽的关系、正常的党内生活成为常态。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多地运用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监管实践。二是金融风险从快速上升趋向势头收敛,处置不良贷款创历史纪录,一批高风险机构经营指标向好。三是金融服务从分散乏力转向集成合力,紧紧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面谋划“一核三体两翼”金融体系。四是监管机制从夯基筑台迈向持续优化,“五项机制”推出升级版、加强版,消保机制、法人监管和区域监管的短板得以有效弥补。五是能力建设从补缺补差走向全面提升。集中解决了一大批干部积压问题,党务、政务、业务各领域涌现出一大批能担重任的工作骨干,37人次参加专项工作获得银保监会肯定和表扬。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化解风险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五大任务的积势之年,更是内蒙古银保监局全面上台阶的成型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和银保监会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信心、振奋精神,守正创新、求真务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见实效。

会议要求,要加强政策引领,推进特色化区域化金融体系建设。一是准确把握实质要义,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面推进“一核三体两翼”金融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政策措施,抓紧出台引导银行业保险业6个方面服务支持措施,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做到支持政策、资金、产品、考核、资源保障“五优先”“五到位”。三是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找准支持五大任务切入点,加强五大任务落实的监测分析和交流推动。四是落实市场化经营策略,加强能源金融产品创新,支持地方国企做大做强。完善农牧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图谱。强化口岸金融链式传动。推动绿色金融融入银行保险机构发展战略、经营文化、管理流程、产品服务各环节。拓展普惠金融,保持小微企业贷款“两增”,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做好“一老一小”金融服务。

会议指出,要注重协调对接,推进金融供给助力内需扩大。一是加快金融政策落地,督促银行机构落实房地产“金融十六条”措施。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推动全区银行业开展“金融助企百千万”春风行动,全面开展“扫街、串巷、进园、下乡”活动,把金融服务“送出去”。二是提高金融供给质效,引导信贷规模量的合理增长与质的有效提升。提升产品供给,引导银行“能贷快贷、能贷真贷、能贷直贷”。持续加强违规收费检查治理,落实好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三是发挥各自服务优势,引导各类型机构找准市场定位,发挥优势、形成特色、创造价值、树立品牌。

会议强调,要筑牢坚实基础,推进依法合规经营。一是体系化推进合规建设,组织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合规三年大行动、政策法规“大学习”、员工行为“大排查”、历史问题“大起底”、合规制度“大建设”。二是常态化整治违规行为,继续整治“两名”贷款和保险业“三虚”问题,开展银行网点“四项清理”专项行动。三是精准化实施重典治乱,将合规整治与纪法监督相结合,严厉打击违规背后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案件风险防控三年行动。依法查处屡查屡犯、重大违规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继续深化高管人员履职交流、关键岗位轮岗交流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推进银行保险机构改革。一是稳妥推进地方法人体制改革,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握政策机遇,深入推动地方法人机构改革化险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地方法人机制改革,推动地方法人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做好股东资质穿透审核和股东行为穿透监管。规范利润分配机制,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三是持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发展模式改革,督促地方法人机构坚守发展定位、路径和模式,引导保险机构回归本源。

会议指出,要协同贯通责任,推进金融风险处置。一是持续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明确处置目标。把现金清收作为优选项、首选项,严厉打击隐匿不良以及违规转让、置换、重组等行为。二是全力推进高风险机构处置,进一步推进“四方责任”协同贯通,“一行一策”设定处置目标,坚持依法合规、稳中求进,切实防止次生风险。三是协调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督促各类机构依法合规、积极配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企业集团信用风险预警。严厉打击多层嵌套投资、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将全部金融活动纳入监管。

会议强调,要树立系统观念,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推进“大消保”机制建设,健全12378分中心电话接听、登记运行机制,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扩大自律接诉机制和渠道。二是大力整治消保乱象,开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场检查,常态化推进消费投诉管理突出问题、涉企违规收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象“三大整治任务”。三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按时完成年度消保工作评价。督促机构明确内部责任,加强跨部门协调处理,规范投诉处理,妥善化解纠纷。

会议要求,要更新监管理念,推进监管机制优化升级。一是完善非现场监管集成机制,加强数据治理监管,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响应体系,加强调查研究和非现场监管手段运用。二是完善现场检查强化机制,精准立项,精准使用检查手段,配强现场检查人员。三是完善行政行为规范机制,落实行政许可“放管服”要求,不擅自增减许可条件、流程。提高行政处罚立案质量和审查效率,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委员会议旁听制度。发挥行政复议纠偏作用,定期检视监管行为合法性。四是完善法人及首府地区监管协同机制。五是完善监管资源集成机制,以结果为导向改进考核评价,以问题为导向改进资源配置,以目标为导向改进交流学习。

会议指出,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会党委有安排、内蒙古局见行动”。二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监管文化建设的“升级版”,改进主题党日活动。四是持续选优配强机关处室和分局班子,扩大干部交流轮岗,大力选树先进典型,系统开展各类培训。五是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从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会议号召,全局系统干部要激发奋进之志,凝聚前行之力,再启新征程、形成新突破、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北疆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