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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推进车险服务“质”与“量”齐升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1-17 07:35

□记者 朱艳霞

车险综合改革仍在逐步深化。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从[0.65-1.35]扩大为[0.5-1.5]。

这是对银保监会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适时贯彻执行。《指导意见》明确,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车险综合改革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覆盖全国各地区的一场深度车险改革。实施两年来,成效显著。

截至2022年6月底,消费者车均保费为2784元,较改革前大幅下降21%,87%的消费者保费支出下降,为车险消费者减少支出2500亿元以上。同时,在保障程度明显提高和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交强险保障金额由12.2万元提升到20万元;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平均保额达到194万元,较改革前大幅提升。总体来看,基本实现“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以质取胜,以量变的积累实现质变。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车险综合改革方面,一个重要内容便是实现车险服务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通知》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向完全市场化又迈进了一步,深化了车险综合改革。同时,有利于推进车险业务“质”与“量”的全面提升。

从“质”的角度来看,本次调整将推动车险保费与车辆风险更加匹配。车险定价的数理基础是大数定律,测定众多同类被保险车辆的总体风险状况来厘定费率。将“自主定价系数”确定为0.5至1.5的调整范围,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扩大,由公司根据车险风险因素,在“自主定价系数”范围内精准匹配风险与费率,有利于推动其由粗放式经营转向精细化管理。

从“量”的角度来看,本次调整有利于扩大车险保障覆盖面。一方面,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放开到1.5后,将为保险公司打开高风险业务的保费空间,通过改善公司承保条件等解决行业不愿意承保的一些高风险业务问题。例如,一些营运货车出险率较高,高赔付率导致保险公司这类业务的综合成本率不断走高。自主定价系数范围调整落地后,这些货车投保难的问题将有所改善。另一方面,此前一些出现率极低的“好车主”认为保费高而放弃投保,自主定价系数下限降到0.5后,这部分车险保费会进一步降低,吸引“好车主”投保,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保费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使车险综合改革能够平稳推进,银保监会选择了渐进式改革的路径。未来,预期还会继续优化改进车险服务,完全放开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进一步提质增效,让消费者更满意。就保险公司而言,《通知》赋予其更为灵活的自主定价权,未来应从定价、定损、理赔管控等方面进一步提升运营能力,推动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