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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史探微】民国时期的杭州保险业(下)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1-13 10:03

□王珏麟

1935年4月26日,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简易人寿保险法》,并指定由邮局办理。据《中国保险年鉴(1935年)》记载,其时驻杭州保险公司有6家分公司,杭县有14家公司。

1936年3月,杭州邮政储金汇业局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到抗战前夕,杭州先后开办保险公司82家。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由于受第二次世界大战影响,在杭州境内增设的保险机构基本上是华商保险公司,而无外商保险机构。

1941年,日军侵占杭州,杭州保险业务一落千丈。

1945年9月抗战胜利后,凡持有前工商部实业部执照或曾向经济部登记的保险公司,方得注册营业;已入公会的总公司及代理处有26家。各会员公司接受水火等保险生意,除依照保险法、保险业法施行法外,其保价照苏浙皖京各省市火险保价规则,火险实价施行办法以及中国棉花保价规律等条款办理,赔款由公证判断。由于战后房屋缺乏,房产货物价值增高,业主对于保险颇为关心,故业务发达。

1946年1月,浙江地方银行筹资设立的浙江产物保险公司开始营业。该公司资本金为法币500万元,分5000股,每股法币1000元,除有浙江地方银行投资2000股外,其余股份由该行职工认购。浙江产物保险公司由徐桴任董事长,刘耀坤任总经理,地址在杭州长生路8号。这是浙江省银行业创办的唯一的一家保险公司,专做该行借款押品保险业务。3月,杭州市保险商业同业公会召开大会,投票选举董蒙正、张万里、薛轶群等为理事。薄厚之、吕文芹为监事,公会设在浙江产物保险公司内。会员公司有浙江产物、四明、太平、上海联保、长城、中国、亚洲、天一、光华、丰盛、大信等多家保险公司。9月12日,中国人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杭州分公司。这一年,杭州共有保险公司21家。主要经营的保险业务有火险、水险、航空险、铁路险、公路运输险、兵险、人寿险、玻璃险和茧纱险等,以火险为主。

《全浙公报》曾长期刊发杭州保险业信息。

1947年10月29日,上海华盛产物保险股份公司在杭州开元路恰丰里12号设立分公司,经理陈品璋,经营火险、水险、车辆险、盗窃险、同业再保险,及其他与产物有关之各种保险业务。

1948年3月8日,太平保险公司在杭州中山中路267号设立分公司,经理张卓,营业场所设立在储丰银行内。主要办理火险、水险、航空险、铁路险、公路运输险、兵险、邮包险、玻璃险和茧纱险等,这一年,法币、金圆券急剧贬值,通货恶性膨胀,一般客户对参加投保已无实际意义,而呈停顿状态。

从抗战开始到1949年杭州解放前夕,受战争影响,杭州市区尚有保险公司23家,保险代理处6家。其中,23家保险公司为浙江产物、太平、安平、保平、四明、泰山、太平洋、大信、中央信托局保险部、天一、民生、平安、中国航运、大东、大南、永大、永平、大沪、太安丰、光华、长城、联保、福安保险公司。6家保险代理处为中华、中国产物、中国农业、中国海上、华业、永宁代理处。市区除中国、浙江产物等少数几家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押汇、贷款,尚有少许保险业务外,其他公司已呈停顿状态。

民国时期的杭州保险业,经营的业务主要有火险、水险、航空、铁路、公路运输险、兵险、人寿险、玻璃险和茧纱险等,以火险为主。保险业务主要依靠经纪人向外兜揽,支付佣金的标准各家公司不一,一般支付占保费收入的20%-40%。赔案处理手续繁复,在保险标的出险后,均委托上海益中公证行或三义洋行保险审估公司代为查勘、定损核赔。

(作者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