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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读】地方金融发展成绩单之内蒙古篇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1-05 07:35

编者按:

告别2022年,我们迎来2023年。《中国银行保险报》特推出“地方金融发展成绩单”年度系列报道,全面展示各地银保监系统、银行保险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提升科技强国效能、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等方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为全国银行业保险业汇聚起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力。


内蒙古银保监局:着力打造“一核三体两翼”金融体系

□胡堃 记者 赵修彬

2022年,内蒙古银保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投身化风险、保增长的大战,统筹改革、化险与发展大局,打造内蒙古“一核三体两翼”金融体系,奋力谱写新时代银行保险监管新篇章。

凝心聚力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印发工作方案,持续动员、周密部署,开展党委领学、领导讲学、支部研学、青年理论小组共学,形成“党委带头、支部跟进、全员参与、双线并进”的学习格局。班子成员采取点线面结合方式,实现对机关各支部、部分分局、工会和团委条线下沉式学习辅导全覆盖,参加联学主题党日活动13次,发表主题讲话13篇,局系统两级党委开展专题学习21次、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18次,形成体会材料60余篇。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建立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在银保监会官微、金融街15号、金融新瞭望等媒体发布稿件10余篇。

内蒙古以维护北疆金融安全稳定为“一核”,以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为“两翼”,推动能源金融、农牧金融、口岸金融“三体”协同发展。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提高绿色信贷金融服务能力,银行业绿色融资超过3300亿元。印发定点帮扶重点任务等文件10余份,出台保障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二十条,联合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金融支持稳增长和稳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全区银行机构(不含村镇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33亿元,较2022年初增加240亿元。建立能源保障金融服务监测统计制度,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做好能源保障金融服务,主要银行机构能源保供类贷款余额达到1781亿元。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涉农贷款余额9363亿元,较2022年初增加523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强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的金融服务,与俄蒙银行开立账户53个,对外开放表内外融资增速近20%。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为627家外经贸企业提供风险保障17.65亿美元,同比增长超7倍。

践行金融监管工作政治性、人民性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内党委会学习“第一议题”28次。深入学习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等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金融见行动,内蒙古局出实招”。印发党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通报分局党委定期报告事项情况,制定局党委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办法等制度,建立党委会、局务会通稿制度,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印发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等制度文件,累计为334万名新市民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开发专属信贷产品36款,授信余额564亿元。开展消费投诉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对56家机构进行现场专项督导、对4家机构开展投诉督查。开展涉企乱收费治理,发现问题101个、清退违规收费123.48万元、终止业务合作208项,累计为企业主动减费833.64万笔,合计金额6.58亿元。制订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专项行动方案,组织保险业开展防范非法“代理退保”风险集中宣传活动。制定消保监管评价实施细则,12378热线满意度99.2%。

筑牢金融安全稳定基石

把推动法人银行改革化险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开展疫情对风险处置的影响分析,风险真实性进一步摸清。协调推动城商行风险处置,紧盯审计署发现问题整改,阶段性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农村中小机构风险处置取得积极进展,20余家机构主要监管指标明显改善,初步测算达到摘帽条件。稳妥处置新时代信托重大风险。深入落实不良清收处置三年行动方案,指导多家机构提前完成全年不良资产处置计划。按月监测房地产项目贷款情况,做好“保交楼”工作,促进金融和房地产正常循环。启动自治区农信社改革,两次上报改革方案,确定一体化推进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及改革模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农合机构申报专项债200亿元。完善地方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加强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强化董事长和行长选配,用好金融人才库,加快补齐中小银行人才短板。完善机构限制分红和收入分配机制。坚守中小机构发展定位路径,严控中小机构跨区域经营行为。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自治区首单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落地。

加强完善现代金融监管

构建“5+N”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权威性、规范性、有效性。完善非现场监管集成机制,形成分析框架、指标体系和工作规程,加强资源、信息、任务、目标集成。强化现场检查流程机制,开展现场检查机制运行评估,修订现场检查操作规程,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担任项目组长,提高检查“透视”功能。立足依法行政,提升行政许可、复议、处罚工作水平。构建“大消保”新格局,健全完善消保领域制度体系,出台消保委、消保联席会议工作规程,推动《举报操作指南》落实落细。突出法人监管,探索建立分局党委书记担任“首席监管员”制度、法人监管协同机制。建立呼市地区监管协调机制。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旗帜鲜明抓好政治监督,对11个分局进行政治生态画像,制定同级监督、廉政走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办法等,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贯通。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局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印发机关提速增效29条措施,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点名道姓通报。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不规范行为专项清理和高管履职情况排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乱象治理工作开展监督,加强关键点治理。完成1家分局常规巡察、2家分局和局机关2个党支部专项巡察、6家分局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成全部11个分局党委班子充实调整,完成5个批次提拔晋升,提拔领导干部26名,晋升职级61人次。持续打造“学习课堂”“初心讲堂”,举办系统处级干部培训班,通过班子成员讲党课、邀请党校老师授课等形式,确保干部政治能力和素质持续提升。印发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实施方案,完善人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选送干部赴会机关“以干代训”,选拔机关干部到分局班子任职,与安徽银保监局互派骨干挂职交流,累计轮岗交流80人次,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显著提升,监管人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内部管理提质增效

印发局务会工作规则、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等制度优化办公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率超过95%。开展保密自查自评,严格疫情期间居家办公保密管理,2022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筑牢“大财会”理念,开源节流,不断提高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效率。印发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通知,强化社团约束管理。提高信息宣传能力,被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130余篇,5次获自治区领导批示肯定。参加银保监会“银行业保险业这十年”新闻发布会,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宣传稿件40余篇,有力反映监管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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