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12-25 15:16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杨雨萌】
12月23日,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2》发布式暨“账户养老金与财富积累”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前理事长戴相龙表示,针对养老保险“三个支柱”中的个人账户的完善和基金的投资管理,要改善“第一支柱”中个人账户,确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改进“第二支柱”个人账户制度,促其基金积累;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戴相龙介绍,老龄化速度加快,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带来巨大压力。企业年金制度中企业和个人参保面较窄,基金积累较少。
解决“第一支柱”的问题,戴相龙认为有两种方案,一是根据“坚持精算平衡原则”,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2035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精算办公室,采取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等综合措施,保证2035年前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二是改善个人账户,他建议将基本养老保险中个人按工资8%的缴费标准,分4%留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记入个人账户,实行统筹使用;另4%做实转入“第二支柱”个人账户中,不降低职工退休后从第一支柱获得的养老金水平。
戴相龙强调,两种方案都要确保“第一支柱”中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建议各省在保证日常支付前提下,尽量扩大委托投资的比例,提高个人账户的收益率。
对于“第二支柱”,戴相龙表示,企业年金的投保企业的数量和职工数量占全国总数比例过低,主要原因是企业年金制度由企业和个人自愿建立。他提出,可将企业年金制度从自愿改为按规定比例和自愿缴费同时执行,即企业根据规定按工资总额4%提取,个人按工资2%提取,其余一半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执行。
“第三支柱”方面,个人养老金业务现已在36个城市发展。戴相龙认为,能否达到发展个人养老金的预期目标,关键在于国家政策扶持力度和各部门、各金融机构的组织推进,还要看大众对有关规定的接受程度。如果执行一个时期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则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扩大税收优惠,将个人养老金最高限额提高到每年1.8万元以上;二是对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实行保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