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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金融前进的力量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12-19 08:57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党支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两个结合”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创新发展的现实路径和内在规律。习近平总书记是创造性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的典范,结合时代要求提炼概括出许多重大创新理念和思想,进一步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智慧的结晶,应当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吸收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以促进发展我国金融工作。

传承家国情怀,提高金融业政治站位。崇尚集体利益、倡导集体主义是东方文化区别于西方文化的显著特征,与之紧密相关的家国情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内涵之一。“修齐治平”“匡世济民”“以天下为己任”“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自古以来我国社会精英的共同理想和自我要求准则,也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胸怀“国之大者”“不负十四亿”“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一脉相承,与习近平总书记勇于任事、敢于担当的性格特质交相辉映。金融业应当传承这份精神气质。金融机构不论规模大小、定位差异,金融从业人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当牢固树立家国意识,自觉胸怀“国之大者”,身在兵位,胸为帅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以为社会和人民创造价值为目标取向,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都应当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自己的定位,在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发挥自己的智慧,在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提供自己的方案,在支持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中体现自己的担当,在支持科技创新、建设制造强国中展现自己的作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作出自己的贡献。

弘扬诚信义利,巩固金融业信用根基。“仁义礼智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道德范畴,在商业金融领域,“诚信为本”“重义轻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等思想对中国金融文化有着深刻影响。中国传统金融文化强调诚信义利的金融伦理,金融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要讲究诚信,先义后利,以义取利。清朝末年恒和银号关门歇业后,为了让自己发行的仍然在外流通的银票能够继续兑换现银,租了一间门面房专门用于兑现,等了20多年才关门,可以说是我国传统金融业诚信义利的典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引进现代金融理念和技术手段的同时,西方金融业中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等消极观念也传入中国,并在一定程度上污染了我国的金融生态。我国金融业应当进一步传承弘扬诚信义利的传统文化精髓,净化金融环境,校正金融缺失,改善金融生态。金融机构应当着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强化机构、员工的诚信理念,做到对客户、股东、社会、监管者诚信,坚守诚信为本,将诚信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以诚取信,以诚增信,促进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应当讲究与同业、与客户、与员工的互利共赢,不获取不正当收益,不侵害客户利益,严禁以欺诈、欺压等不正当方式开展竞争,实现以义致利、义利相济。

践行以人为本,营造金融业良好环境。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以人为本,主张“民贵君轻”“天地之性,人为贵”“人者,天地之心”,肯定人是宇宙的中心,关注人类社会的有序和谐和人生价值的实现。以人为本体现在中华传统商业文化中,就是将“人”视为经营发展的核心要素,重视“人”、发展“人”,处处体现人文关怀。这种理念的典型如晋商的“顶身股”制度,“顶身股”的核心意思是,伙计只要在商号里待够一定时间,为商号的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就有机会顶上身股成为股东,参与商号的分红,从而实现人人都可做东家。这种制度就是古代版的股权激励,它将股东的利益与伙计的利益紧密绑定在一起,有效激发了伙计的积极性。继续传承发扬以人为本的文化,有利于为我国金融业发展提供持续不竭的动力源泉。对于金融机构自身来说,应当鼓励人、发展人,探索员工参与发展成果分配的有效方式,为员工提供良好的教育培训机会、薪酬保障体系、选拔晋升通道,营造“家”的氛围,培养员工忠诚度,充分激活员工“人”的主观能动性。对于服务客户来说,应当真正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营销管理、产品研发等方面充分考虑客户需求,针对性提供金融服务,勤勉尽责维护客户利益,力行对客户的忠诚担当,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

牢记居安思危,守好金融业风险底线。居安思危是我国古人在春秋时期就提出的理念,并沉淀为贯穿我国传统社会始终的重要价值观和处世准则。北宋苏轼讲:“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于不可救。”金融业以货币、信用为经营对象,以杠杆经营、管理运用他人财产为经营特点,天然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防范化解风险是永恒的主题,牢记居安思危尤其重要。金融业应当将安全性作为首要原则,坚持稳健发展经营,在市场上行时保持清醒头脑,在市场下行时保持必要信心,多做经济周期的“稳定器”,少做“放大器”。在经营策略、风险控制、财务稽核等业务经营管理中应当严格审慎,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严密防范控制风险。在金融创新中应当牢记“凡事都有两面性”“机遇与风险相伴相生”的辩证法,执两用中,在识别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审慎推进金融创新。作为金融监管者,更应当将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首要目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到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在处置金融风险时落实好“稳住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坚持缘法而治,提升金融业法治水平。法治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至春秋战国时期即已蔚为大观,并形成了著名的法家学派,其中的代表人物如管仲、商鞅、韩非等。法家倡导“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等思想,对历朝历代影响深远。沿用法家思想,古代王朝大都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可以说,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的深刻性与西方相比并不逊色。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金融业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应当借鉴我国传统优秀法治思想。作为金融机构,应当增强合规意识,尊崇法律,敬畏规则,使守法合规经营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应当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将一切纳入制度化轨道,扎紧制度笼子。作为金融监管者,应当强化依法监管,首先完善法治,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补齐短板弱项;其次法不偏私,对同类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为适用统一的监管规制和监管尺度,不搞差别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保护性执法,不以私情而废公法;再者法贵必行,应当有法必依、敢于监管、严于监管、严格问责,持续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强化监管震慑,以强有力的执法用法维护金融监管权威,巩固强监管严监管的氛围。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植于中国国情,并且博大精深,营养丰厚。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金融业的责任,也是金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推动因素。金融业应当深入研究发掘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结合自身实际融合吸收,这对于促进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