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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普惠”兼容“绿色”须建立标准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11-17 11:15

□记者 王方琪

11月13日,在2022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浙江省金融学会正式发布《小微企业绿色评价规范》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是全国首个支持小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标准。此项举措有助于普惠金融更绿色。

绿色和普惠是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的共同主题,我国在发展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已成趋势,对推动全社会绿色发展意义重大。但是,两者的融合存在着一定困难。绿色普惠金融缺乏统计标准就是其中之一。

业内人士认为,《绿色金融术语(试行)》对绿色普惠金融概念进行了界定,但具体哪些金融活动可以纳入绿色普惠统计尚无施行标准。由于绿色贷款和普惠贷款统计方法存在差异,直接取二者交集无法完整反映投向绿色普惠领域的贷款数据。一方面,在绿色贷款的基础上进一步统计符合普惠标准的贷款,存在同一主体不同用途的贷款只能部分纳入的问题。如某生产销售有机茶叶(已取得有机认证)的小微企业,其用于购买有机茶树苗的贷款可以纳入绿色贷款统计,但用于雇用劳动力、产品包装和销售等的贷款则不能纳入绿色贷款统计;另一方面,在普惠贷款的基础上进一步统计符合绿色标准的贷款,又面临难以精准识别的问题。如《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对“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产业”的解释说明为“林下或林间空地种植粮食作物、油料作物、药材、食用菌、饲草、蔬菜等,林下养殖家禽、放牧、或舍饲饲养家畜等”。一些普惠主体开展的林下养蜂活动实质上属于林下经济,但由于未在目录中明确列举,商业银行难以将其相关贷款纳入绿色贷款统计。

因此,业内一直呼吁要以现行绿色贷款和普惠贷款统计标准为基础,建立绿色普惠金融统计标准。一方面将现有普惠主体中的绿色经济活动纳入统计范围,另一方面逐步将普惠主体从个人和企业扩大至项目。

近年来,在“绿色普惠金融”探索方面,浙江省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有效实践。《标准》出台,可以使信贷业务更便捷地实现对小微企业的绿色判别,有助于使普惠金融更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