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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史探微】海通证券与交通银行(中)

——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一个生动注脚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10-28 07:49

□毛志辉

增资扩股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提出了理论框架,也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因应改革的需要,1993年11月,交通银行明确勾勒出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模式。在这个蓝图中,交通银行是整个集团的核心,在其下成立太平洋保险公司、海通证券公司两个控股子公司。

此时,经过五年的艰苦创业,海通证券在国内外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有能力、肯钻研的业务骨干。然而,受自身体制的束缚,海通证券发展也遇到了瓶颈。面对外部竞争的压力,不论是交通银行还是海通证券,都明确意识到“不改制就会全面落后,不改制就会被淘汰,不改制就是等死”。为了适应市场价值的需要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证券业与银行业实行分业管理的要求,1993年12月,交通银行开始着手对海通证券进行改制;1994年2月,海通证券公司改制领导小组成立。

交通银行拟定的改制方案中,交通银行总行对上海海通证券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按《公司法》的要求改制为中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的全资子公司转变为交通银行总行控股、有社会其他法人参股的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海通证券改制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本总额控制在人民币10亿元以内(含外汇资本金),其中交通银行控股比例为60%,其余40%向金融机构及企业募集,向企业募集的股金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20%。改制后,海通证券为交通银行的控股子公司,系一级法人,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统负盈亏、同股同利。为使海通证券能如期召开股东大会,1994年7月26日,交通银行行长王明权主持召开的行长办公会还明确,责成财务会计部研究落实交通银行对海通证券的投资资金,解决其资本金到位问题。

在交通银行的全力支持下,1994年9月28日,中国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经过改制宣告成立。改制后的海通证券具备了四大优势:一是其母公司交通银行是全国最先实行规范化经营的商业银行,在国际上有着很高信誉,为海通证券的业务拓展创造机遇和条件;二是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内部机制创新,增强了竞争优势;三是公司实力大大增强,成了国内资本雄厚的四大证券商之一;四是其证券业务由上海向全国以及全球发展。在其公司章程中,海通证券明确了公司宗旨为“以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工作效率、一流的公司信誉,办成具有国际水准的证券公司”,这也是对交通银行“三个一流”办行宗旨的继承和发扬。

归并壮大

海通证券改制后,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要理顺公司与交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证券业务的关系。1995年一季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分业经营的精神,交通银行明确提出以“一行三司”的集团化经营模式来适应人民银行对金融分业管理的要求。海通证券作为交通银行非银行金融业务体系的主要成员,在进一步深化改制的过程中,必须以各分(支)行为依托,发挥交通银行的配套服务功能和集团优势,通过对整个证券业务体系的结构调整,实现业务分业管理的目标。

本着积极、稳妥、有序、分步实施的精神,交通银行分(支)行证券的归并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先把分行开办的汉通、沈阳、连通三家分公司改建成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改建后,三家分公司成为海通证券的全资附属企业,同时,交通银行当地分支行支持海通证券分公司的发展,与海通证券分公司在企业股份制改造、证券承销与发行、基金管理、客户引荐、企业财务顾问、资讯服务等业务方面密切合作,促进双方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第二步,把交通银行各分(支)行在上海、深圳开办的证券营业部归并到海通证券。第三步,把交通银行各分(支)行在当地办的证券机构逐步变为海通证券的代理机构,即人员关系不变,业务上实行代理。机构的归并不仅有助于海通在短期内以较低成本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业务网络,更重要的是,让海通证券的证券业务迅速形成了专业化经营的整体优势。

此后,海通证券统一经营管理原交通银行各分支行的证券业务,其机构相应改建为海通证券分支机构,交通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再经营证券业务。

共渡难关

在海通证券遇到资金困难时,交通银行作为母公司,总是及时伸出援手、共渡难关。

1995年12月,海通证券由于证券回购资金13亿元难以收回,导致1996年1月4日到期的国债组合凭证所需的7.6亿元资金难以兑付。为此,海通证券多次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汇报商量,均未能解决问题。

12月18日,交通银行副行长乔伟会见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司领导时,提出了解决海通兑付困难的设想和要求,其中提到“请上海市人行融资中心拆借一部分资金给海通公司”、“请人总行加快证券回购清欠力度”。非银行司领导传达了行长戴相龙的指示,“海通公司兑付困难应由其主管部门交通银行帮助其解决”,“交总行完全有能力帮助解决海通公司到期的国债组合凭证的兑付问题”。同时,随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的同志补充说:“因为海通证券公司的信誉欠佳,市人行已研究商定其融资中心不直接给海通公司折入资金。”这等于是断绝了海通证券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拆借资金的念想。(中)

(作者单位:交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