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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支付成数字化急先锋

聚焦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9-28 08:50

□记者 于晗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数字技术成为重要发展引擎。把握数字时代新特征,积极应对新挑战,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有力支撑,也是当前支付产业面临的重大课题。

日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化转型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作为我国支付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深耕各类支付场景,契合疫情防控需要和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支付服务向支付空白区域纵深发展,已成为支付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排头兵”。

场景之变

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支付机构法人224家,分公司1569家,从业人员4.94万名,为广大人民群众、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等提供了安全、便捷的零售支付服务。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都受到重大影响,线下消费活动范围受限,消费场景逐渐向线上转移。居民对线上支付工具的需求大幅增加,对支付服务的高效性、便捷性等要求不断提高,促使支付机构进一步深耕数字化服务渠道、丰富支付服务场景、提升支付服务质效,满足数字经济时代金融消费者高频次、广覆盖、严安全的资金交易需求。

根据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2021年移动支付用户问卷调查报告》,2021年,有87.3%的用户已使用移动支付达3年以上,有9.4%的用户使用移动支付达1-3年,有3.3%的用户使用移动支付的时长在1年以内。由此可见,近九成的移动支付用户已成为移动支付长期稳定的使用者,移动支付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方式。

总体来看,支付机构数字化转型在战略、组织、技术、数据应用等方面,均取得不同程度的进步。根据调研情况,2022年多数机构持续加大科技投入。与2021年相比,2022年有112家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占比67.9%;53家机构减少资金投入,占比32.1%。

明确的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反映出机构对数字化转型的重视程度。调查显示,受访机构中已经制定或正在计划制定比较明确的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的有144家,占比达87.3%。其中,已制定的转型规划大多与机构原有业务相结合。多数机构将数字化转型设在IT技术部门,力求使数字化转型促进技术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业务等其他部门。

在塑造数字化能力方面,有21.8%的机构已形成较为浓厚的数字文化与思维,如通过数据驱动业务发展、在产品系统设计时考虑数字化需求等方式,将数字化思维融入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中;62.5%的机构已建立或计划建立金融科技伦理治理相关的工作机制,内容主要包括不得过度采集用户个人信息、严格保护用户的数据安全、通过内外部审查机制保证合规性等。

渐成共识

数字化经营是企业获取持续竞争力的重要推动和新的增长点。当前,支付机构已经认识到数字化经营的重要性,不过能力还有待提升。

根据调查,20.6%的支付机构具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场景获客、活客、留客方案。从线上渠道建设情况来看,51.5%的机构线上渠道建设为自有营销渠道与外部渠道合作,10.3%的机构运用大数据、跨媒体分析等洞察客户行为偏好和真实金融需求,9.1%的机构运用深度学习、知识网络等技术打造服务客户全生命周期的营销范式,其他包括通过官网及自媒体进行线上宣传,依托自有营销渠道等。

在线上支付服务方面,56.8%的机构具有服务线上商户的能力,提供的线上业务主要包括为商户提供支付业务、进行线上结算、使用预付费卡线上缴纳水电费、进行线上收单、提供线上收银台产品及支持无卡支付产品等。

在强化金融无障碍服务水平方面,26.1%的机构提供适老化、无障碍移动支付产品和服务,如通过对相关APP进行无障碍改造,发行关怀版APP,借助NFC和银联能力打造非接触式支付等方式,让老人更加便捷地享受服务。

数字化经营的背后需要数字基础设施与关键技术的支撑。目前,有55.2%的支付机构已应用分布式架构,可以实现弹性供给、云网联动、多地灵活部署。分别有21.2%和15.8%的机构采用了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有3.6%的机构针对高频业务场景部署了智能边缘计算节点,尚未有机构应用量子技术。

在数字化进程中,分别有64.8%、60%、46.7%和34.5%的机构认为数字证书、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发挥了重要作用。物联网、5G、虚拟&增强现实等技术,目前在支付机构中发挥作用并不突出。在中台建设方面,64.8%的机构建立起技术中台,38.1%的机构建立起一站式数据中台,17%的机构建立了可支持各业务条线应用快速研发的“企业级”业务中台。

调查显示,支付机构主要通过敏捷开发推动数字化进程,但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的联动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机构的线上渠道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成熟度不高,有待提高和扩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场景应用较少;数字化创新的内外孵化机制尚不成熟,仅有个别机构设有专项基金,奖励机制不完善,不利于激励内部员工的创新积极性。

科技化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迅速增加,风险表现形态愈发繁杂,支付机构在创新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利用科技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大多数机构制定了全面的数据安全保障方案,将数据安全保护明确于标准、落实于实践。有56.4%的机构具备有权访问数据资产用户的身份识别能力,能完成基础的安全认证行为,并拥有数据分层管理体系及数据安全事件处理流程。

在监管科技应用方面,多数机构能够充分重视,尽最大限度保障交易的安全性、隐私性、公平性。调查显示,分别有97.6%和97%的机构将监管科技应用于反洗钱、商户风险管理方面;89.1%的机构将数字合规工具嵌入交易行为监测场景,充分显示了机构对于用户交易安全性和公平性的重视。

在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多数机构采取强有力的风险防控措施。根据调研,50.9%的机构建立了跨行业、跨机构的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如建立全流程应急演练、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与公安合作保障用户账户安全、与协会和银联等机构建立联防机制、对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等。53.3%的机构建立了风险库、漏洞库和案例库,如建立反洗钱系统、风控系统、黑名单、标注风险商户和可疑交易系统等,全方位防范支付风险,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报告》认为,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开展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要注重利用数字化手段加强支付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扎牢织密支付服务“安全网”,切实维护金融稳定与经济安全。坚持科技赋能、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数字化风险。

总而言之,支付机构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但任重而道远,亟须凝聚监管部门、支付机构、自律组织等多方的力量,加快支付机构数字化转型步伐,助力支付服务高质量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