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8-23 19:30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袁婉君】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谈到医养结合,好多人认为,就是医院里面搞养老院,养老院里面搞医院,简单地说就是医养混搭。这种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结合《意见》来看,则是粗浅的,就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来说,至少要做到如下这样三个方面:
一是从观念上有突破。中国人有老有所养的传统,那是在几千年不发达的温饱阶段形成的老观念了,如果现在还仅仅局限于“有所养”,没有“有所医”,就谈不上有幸福健康的老年生活了。就高质量的养老事业来说,“老有所养”还不够,老有所医甚至也不算很高的层次,“老有所安,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才是更高的追求。
二是突破机构养老的限制。医院里面搞养老院,养老院里面搞医院,或者挨着医院建养老院,这些都属于机构养老的范围。受制于国情,机构养老在我国来说,占比总是少数,90%左右的老年人还是要选择居家养老。如果医养结合仅限于机构养老,那么90%的老人就被排除在外了,显然这是不对的。《意见》特别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在农村尤其是一些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空心村,当地老年农民有病不就医,小病拖成重病的情况比较多,要采用多种方式打通医养结合方面的障碍,确保在温饱之外,老年农民可以、愿意看病,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的长期管理,让他们有一个安康的晚年。
三是突破制度上的限制。医养结合的概念提出来有一段时间了,为什么落地慢?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权证上的障碍较多。如医生有医师证,护工有护理证,没有医师证看病属于非法行医,所以一个民营的养老院,很难找到一个正规的医生来为它服务。而且老人涉及的疾病种类繁多,一个医生也不能胜任。再说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有的地方推广得好,有的地方推广得一般,这个险种以及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如何和养老机构对接,也面临很多障碍。农村空置房子较多,但如何把这些空置房产,甚至土地纳入养老规划,也有很多制度上的障碍。《意见》提出,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家庭养老床位签约等服务。服务的提供者品质如何保障,政府如何采购这些服务,并保证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到位,这些方面还没有形成可行的做法,需要进一步探索。
所以,医养结合绝不是简单的医养混搭,而是要认真地从为老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出发,从医、护、房、地等多个权证的嫁接和政府采购、补贴政策的配合上,提出全新的解决思路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