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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罚没金额较2020年增长25%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8-11 08:27

□记者 李梦溪

近年来,随着监管政策不断完善,监管部门对保险业各类乱象重拳出击,惩处力度不断加大。

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针对保险机构开出罚单2104张,罚没金额2.95亿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22.7%和25%。由此可见,更严厉、更大范围、更大力度的处罚,使保险企业违法违规成本越来越高。

从处罚原因看,“编制虚假材料”“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费费率”“欺骗投保人”“虚列费用”出现频率较高。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一系列保险监管新政陆续实施,偿二代二期工程落地,监管部门不断增强风险识别和处置能力,严监管、强监管仍将持续。

财产险公司罚金最多

在2021年监管机构针对保险业的处罚中,财产险公司被罚没金额1.5亿元(不含个人处罚),占比超64%。单笔被罚金额最高的也是财产险公司。2021年12月,华安保险广西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255万元。人保财险成为2021年累计被罚金额最多的财产险公司,累计被罚没金额达3017.8万元(不含个人处罚)。

普华永道近期发布的《2021年度保险行业监管处罚分析》指出,从机构性质看,财产险公司被罚没金额占保费比例大大高于人身险公司,合规经营理念有待提高。

2021年,人身险公司共被罚没金额达5218.9万元(不含个人处罚),占比达22.5%;中介机构共被罚没金额达3019.75万元(不含个人处罚),占比达13%。

同时,2021年监管重点更多放在规范中介市场上。虽然保险中介机构被罚没金额数量并不突出,但从严监管的力度却体现得最为充分。如湖北安行天下汽车保险销售因“通过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相关责任人3年内被禁入保险业;美联盛航保险代理、永鑫保险销售服务等10余家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被撤销任职资格。

多家机构被顶格处罚

除了大额罚单以外,监管部门也采取了其他行政处罚措施,主要涉及吊销业务许可证、停止接受新业务、撤销高管任职资格、责令改正等。

银保监会下发的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多家保险机构被顶格处罚,包括1人被终身禁业、19人被撤职、3家机构被吊销许可证、22家公司被停止接受新业务。

其中,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某保险个人代理人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终身禁入保险业,属行业首次。阳光信用保证保险因存在“未经批准变更公司营业场所、在住所地以外未设立分公司的省市开展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责令改正,除罚款外,还须停止接受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新业务一年,并撤销总经理任职资格。

此外,天津鼎信机动车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江西德宝源保险经纪、黑龙江一诺保险代理均被吊销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和保险代理许可证。

因何被罚

梳理被罚原因,主要涉及数十项违规行为,很多都是“老面孔”,但治愈这些“旧疾”却下了新的“狠药”。

普华永道将2021年保险业被处罚原因进行了总结。“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是保险机构受罚的首要原因,也是“旧疾”。

同属行业痼疾的还有“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和“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其处罚力度、强度都有明显的提升。

除上述常见理由,“拒绝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拒绝或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等成为新的雷区。

“对口”监管责任更重

数据显示,2021年,各地银保监局和银保监分局针对保险业共罚没2.88亿元,占当年罚没总额(2.95亿元)的97%,黑龙江、福建、广东、江苏、山东等地罚单多且罚金较重。

这意味着,保险业属地监管的优势正在显现。综合来看,严监管、强监管将在2022年持续。监管机构将发挥贴身监管、一线监管优势,强化上下联动和协作共享,形成合力,推动保险业健康平稳快速发展。

普华永道指出,新业态下的风险防范、内控体系搭建以及保险行业各方面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是保险机构正面临的挑战。保险机构应紧跟监管步伐,强化风控合规意识,积极主动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数据统计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口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挂网时间为准。如数据有出入,以银保监会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