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托要闻> 重塑信托业信誉与能力

重塑信托业信誉与能力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8-02 10:15

□周小明

近期,新华信托破产话题广受议论。新华信托作为一家经营不良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乃至最终退出市场都是正常的事件。

但信托公司破产又有其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同时,新华信托的破产也给行业敲响了警钟。信托公司只有尽快提升自身能力,真正做到回归本源,信托业才能迎来新一轮的繁荣发展时期。

贯彻《信托法》精神 保护各方合法权利

信托公司破产,和其他企业(包括其他金融机构)的破产相比,具有特殊性。

一是在破产程序中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这个问题在破产程序中会特别地突出。比如,信托公司正常运营的未到期信托项目,包括理财产品型的和服务型的,在破产申请受理到宣告破产这段时间内,受托人尚未达到信托法规定的职责终止的条件,但信托公司已被破产管理人接管,在这种情况下信托项目如何维持运营?

二是信托项目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如何处理。信托业过去坚持的“刚性兑付”只是潜规则,从信托法和金融监管政策上来讲,一贯的原则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在此原则下信托产品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必须要通过司法程序来判定信托公司是否要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责任。投资者的损失是自己买单,还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要承担全部或部分的赔偿责任?这个问题也很特殊。

三是如何贯彻信托法上的受托管理连续性。比如,新的受托人如何选任?《信托法》规定,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不是受托人,清算组也不能履行受托人义务,信托项目还没到期结束,需要选任新的受托人来管理,选任机制如何确定?新旧受托人的责任边界又如何划定?新旧受托人之间如何办理信托财产的转移手续,又如何处理发生的相应的税费?等等。这些都是信托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必然面临的如何贯彻信托法上的受托管理连续性的问题。

如果能充分地将破产程序和《信托法》相结合,在破产程序中实现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从法律上来看,新华信托破产未必是坏事。

重塑行业信誉的良机

新华信托进入破产程序,既引发了信任危机,又是一个重塑行业信誉的良机。出现风险的信托公司通过破产清算退出市场,就是让坏的退出市场,让好的留下来的优胜劣汰的过程。

新华信托破产给整个信托行业敲响了警钟。失去信任就会失去信托成立的前提和基础。信托行业未来要避免这种信任危机,就必须坚守受托人的本质。

什么是受托人本质?受托人本质就体现在受托人文化的四个基本要求上,即“法德能勤”。具体来说,就是首先要守法;其次要真正维护受益人的利益;再次要有专业管理能力;此外还要勤勉尽责。

新华信托破产警示从业者去思考怎么构建立足于受托人的本质,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信托文化。如果整个行业回到了受托人本质的构建上,个别公司短期事件的影响是会被逐步消除的,信托业的信誉会进入一个重塑的良性过程。

警示投资者破除刚兑迷信

新华信托破产也为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首先,投资者需意识到,今后所有的理财产品彻底不会有刚兑。投资者不能继续迷信所谓具有刚兑性质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本就面临风险,是有可能发生损失的。这也是资管新规倡导的统一理念。

其次,投资者在投资各种理财产品的时候需要有相匹配的识别能力、判断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通常不是理财专家,自身不一定具有匹配的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但可以借助专业的投资顾问来避免“踩雷”。如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要考虑自己投资的产品是不是合法合规,是不是风险可承受,是不是适合自己?配置多少比例合适?对于这些问题,投资者不应简单地信赖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而是要构建起自己的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并学会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打理,如聘请专业的投资顾问来帮助筛选识别产品及进行科学的资产配置,从而分散投资风险。相比以前,在资管新规下市场对投资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重塑能力才是关键

切断过去,重塑面向未来市场需要的能力才是信托业未来希望所在。

整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无论是高管还是一般的员工,对信托公司未来何去何从,心中的方向一直是清楚的。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利用信托做资产管理产品,按照资管新规,在一个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上去做资管产品。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利用信托的本源优势,发挥它各种各样的服务功能。

那么,信托从业者究竟迷茫的是什么?笔者认为是对在这两个方向长期走下去缺乏信心。路的方向是清楚明了的,那么为什么会没信心呢?这主要是过去的路径依赖局限了从业者的眼界、决心和信心。

笔者始终看好信托行业,是坚定的乐观积极唱多派。为什么说信托业的前景远大、未来可期呢?这取决于市场和政策两个因素。

从市场端来讲,中国理财市场规模已达百万亿元,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预计在2025年将达到287万亿元,如此巨量的资产需要进行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产品怎么会没有市场?

同时,在财富管理服务领域,中国未来10年到20年将迎来史无前例的财富传承窗口期,财富管理与财富传承同样有着巨大需求。

从政策端来讲,各类监管政策也引导信托业驶入这个领域,回归信托本源,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

因此切断过去,重塑面对未来的市场需要的能力,这就是信托业未来的希望所在。

(作者系《信托法》起草组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