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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碳成金——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创新服务产品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7-21 09:06

编者按:

去年7月16日,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开市。经过一年的实践,全国碳市场基本框架初步建立,运行平稳有序。一年间,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创新服务产品。他们如何看待碳市场的发展,其中又有哪些机遇?本专题就此进行探讨。

□记者 仇兆燕

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启一年来,相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不断提速。但是从总体看,由于碳市场还不完善,高碳行业资产质量波动,再加上碳金融体系仍不够完善,金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积极支持碳市场建设

目前碳市场参与机构以交易和结算机构、控排企业、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业主等为主。

浦发银行是国内首个场外碳衍生品清算业务清算银行。目前该行主要基于全国以及试点碳市场开展碳交易相关资金结算清算,为企业与个人开立碳交易资金第三方存管账户,并提供碳交易资金结算清算及存管服务。

“面向‘十四五’,浦发银行积极顺应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明确将‘双碳’转型、绿色发展写入公司战略规划,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级和质效。”浦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杨表示,2021年,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浦发银行发布“浦发绿创”品牌,将《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方案》迭代至3.0版,覆盖包括碳金融在内的绿色金融六大重点领域,逐步探索和制定碳金融这一细分领域的全方位产品服务体系。

兴业银行围绕现阶段的碳市场参与主体,推出了系列基础金融服务。据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理介绍,这些服务包括银行端一站式开户服务、交易撮合业务、场内交易结算服务、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等。“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期结束时,首批电力行业重点控排企业中已有超过20%的企业选择在我行开户。”李理表示。

各家金融机构还在不断扩大合作“朋友圈”。除与全国碳市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外,浦发银行还先后与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碳登(武汉)”〕、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支持碳市场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结算、市场拓展、产品创新等方面加强碳市场要素机构合作。兴业银行抓住全国统一碳市场开市契机,分别与中碳登(武汉)、上海环交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已完成与登记结算系统的对接。浙商银行也已经与中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系统对接,相关系统功能计划于今年三季度投产,届时该行将为碳市场的交易主体提供资金存管结算等基础金融服务。

强化绿色金融信贷支持

碳市场无疑为经济社会低碳转型提供了清晰的引导信号。“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金融则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支柱。”郑杨表示。

基于这一理解,浦发银行近年来主动对接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电力企业,快速响应企业碳金融需求,提供碳贷款、碳债券、碳结算、碳顾问等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先后落地了碳资产组合质押贷款、碳中和挂钩贷款、碳中和债券等市场首单碳金融创新业务,并着力打造涵盖碳市场基础功能服务、产品创新、交易做市以及能力建设“四位一体”的碳金融服务体系。截至2022年6月末,浦发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近4000亿元,居股份制银行前列;累计向100个项目发放碳减排贷款182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量22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位列股份制银行第一。

在低碳转型的同时,碳市场无疑还能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和投资提供有效的激励。兴业银行重点聚焦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三大领域,着力覆盖能源、建筑、交通、工业等众多行业,涉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效提高、污水处理、水域治理、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众多项目类型。截至6月末,该行绿色贷款余额达5476亿元,较年初增长20.91%。其中清洁能源产业绿色贷款余额为1114亿元,较年初增长46.77%。

上海银行于2022年上海市节能低碳宣传周期间,与上海市经信委签署《上海市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金融合作备忘录》,承诺在“十四五”期间提供等值总额100亿元人民币的本外币融资总额度,大力支持上海市工业绿色低碳项目建设单位和节能环保服务机构。

创新力度仍需加强

作为一个初创市场,全国碳市场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市场覆盖行业只有电力行业,流动性还存在不足,交易主体、交易产品有限,加之控排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碳数据真实性问题等,碳价还未能反映碳配额稀缺性,重点排放单位减排动力和交易需求不高,交易存在量少价低的情况。上海环交所董事长赖晓明认为,碳市场具有明显的金融属性,围绕碳市场的交易与投融资活动,可提升碳市场流动性,为碳资产提供新的变现途径与融资渠道,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关注并促进碳减排。

采访中,多家银行均建议要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建设。浦发银行相关专家建议,后续可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各区域绿色金融支持政策措施进行制度化安排,结合司法实践,明确绿色金融激励措施的效力,保障绿色金融产品权利人的权益,规范环境权益、碳排放相关方的职责和义务。通过相关法律的完善,在立法体系中纳入ESG评级、绿色金融评价等相关内容,落实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对标发达国家成熟金融市场,探索绿色金融市场主体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充分发挥监管效力,提高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积极性和必要性。

围绕碳价形成机制,浙商银行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形成科学的碳价形成机制。加强全社会和重点行业减碳成本研究,指导形成合理碳价。碳市场初期配额约束不宜过紧,碳价不宜过高。

据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上海环交所正加快推动碳价格指数研发,致力于推动形成碳市场价格“风向标”,为主管部门、企业、投资机构等各方主体制定战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据介绍,碳价格指数作为衡量和体现碳价格水平变化的“风向标”,对促进碳市场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能够向市场提供公正、透明的价格信号,便于市场主体分析碳价走势,从而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目标的交易策略和模式;二是为气候变化风险和机遇评估提供参考依据,通过碳定价机制有效开展减排成本和效益评估,形成投融资标杆性价格,促进企业和投资机构等市场主体将气候变化因素融入战略制定过程中,进一步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三是为政策制定和机制优化提供决策依据,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四是后续开发碳指数金融产品奠定基础,撬动更多金融资源进入绿色领域,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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