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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读】以金融力量助氢能产业发展

来源:时间:2022-06-30 08:33

编者按: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从战略层面对氢能产业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我国具有良好制氢基础和大规模应用市场,氢能产业必将呈现积极发展态势。金融业如何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本专题将就此展开讨论。


以金融力量助氢能产业发展

□记者 王方琪

6月20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据不完全统计,今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出台之后,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湖北、四川等30余个省份及直辖市陆续出台了与氢能相关产业的政策及规划。氢能产业的发展背后,离不开金融力量的大力支持。

金融支持氢能源发展

坐落在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新材料产业基地的北京环宇京辉京城气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京辉”),因“氢”尽全力助冬奥而闻名。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这家企业发展的背后,离不开金融力量的支持。

“环宇京辉始创于1989年,是我国较早从事氢能的企业。2013年,环宇京辉在扩大氢气生产过程中,资金出现了缺口,与北京银行有了第一次接触。”环宇京辉负责人介绍说。

北京银行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北京银行是国内最早提供节能贷款的银行之一。房山支行了解到环宇京辉的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后,主动与企业保持密切沟通。经过多次沟通、方案调整,为环宇京辉提供了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问题。

“这是环宇京辉在银行的第一笔贷款。当时我们的一期项目建设还没有完成,生产规模较小,想要从银行拿到理想数额的贷款比较难。”环宇京辉负责人坦言,“首笔贷款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

同年,北京银行又提供了一笔4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用于企业后续引进设备,扩大生产。

“两笔贷款的先后落地,帮助京辉气体实现了产能提升,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环宇京辉负责人表示。如今,环宇京辉已经发展为一家集制氢、储氢、运氢、加氢及应用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

2020年10月,环宇京辉参与由清华大学牵头承担的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课题“科技冬奥‘氢能出行’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项目,主要任务是参与加氢站建设及协助建设制、储、运、加氢全供应链信息监控系统。在冬奥会期间,环宇京辉根据各配套加氢站的不同需求,为北京赛区的延庆金龙加氢站、昌平福田加氢站、国电投氢动力加氢站,以及张家口赛区的太子城加氢站、崇礼北加氢站、崇礼南加氢站提供氢气供应及运输服务工作。

信贷只是银行支持氢能企业的一种方式。随着政府对氢能产业扶持政策不断出台,银行作为项目合作方也逐渐出现在人们视野里,形式从过去较为单一的信贷模式,增加了融资租赁、股权(包括债转股)等形式。

中国农业银行全资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先后两轮以市场化债转股方式投资国家电投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氢科技”),投资总额1.9亿元,支持氢燃料电池技术攻关。

2021年3月,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雄川氢能提供了100亿元的氢能源汽车融资租赁额度。

2022年2月,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派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兴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主要负责人在鄂尔多斯签署了氢能重卡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鄂尔多斯银行、航天金租将在氢能源领域向内蒙古一派氢能和江苏兴邦乌海氢能产业链项目提供60亿元金融支持,重点为氢能商用车生产方、销售方及使用客户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和融资租赁业务。

6月22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国氢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行山东省分行将发挥自身金融优势,为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建设,为国氢科技氢能技术自主创新、打造产业链链长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打造“金融+产业”合作标杆。

可以预见,随着中央和各地政府对于氢能产业的进一步支持,各种金融机构参与氢能产业的形式也将更加多样化。

难题待解

“金融机构一直非常关注氢能产业的发展,因为这是一个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的市场。”一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正逐步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载体之一。

据中国氢能联盟发布的《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白皮书》预计,到2025年,我国氢能产业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到2050年我国氢气需求量将接近6000万吨,氢能在我国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超过10%,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2万亿元。

今年初以来,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华电、三峡集团、国家电网、中国能建、中国电建等多家央企均已加速布局氢能产业。中石化表示,在“十四五”期间,将加快发展以氢能为核心的新能源业务,拟规划布局加氢站或油氢合建站1000座。中石油也表示未来将在全国范围内投建加氢站50座。

这样一个巨大的市场,自然需要巨大的投资。

但是,目前氢能产业的发展,还面临着难题待解,这些难题制约着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

目前,我国氢能全产业链成本过高。

在制氢成本方面,目前,中国现有制氢技术大多依赖煤炭和天然气等一次能源,其经济性与传统化石能源相比存在差别,而且在环境、生态和碳排放等方面依然存在风险;如果脱离化石能源制氢,那么另外一条制氢路径便是电解水,所需要的电力必须是绿电,即可再生能源发电,而在能源转化效率和成本上来看,这种路径则存在效率低和综合成本高等问题。中国制氢成本居高不下,氢能产业处于商业化前期,尚难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制氢成本。

在储氢环节,虽然加压压缩储氢、液化储氢、有机化合物储氢等技术均取得较大进步,但是由于储氢密度、安全性和储氢成本之间的平衡关系尚未解决,因此离大规模商业化应用还有较大距离。比如,在国内现有技术条件下,氢液化过程的总成本十分高昂,且前期设备固定投资较大,又进一步提高储氢成本。

“经济成本高,会导致银行信贷支持热情不足。”上述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资本逐利,要想吸引资金流入,必须保证其未来收益率。高成本导致氢能产业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这些因素影响了信贷资金投入。据悉,目前在多家商业银行中,氢能源建设项目尚未纳入贷款渠道。

虽然如此,但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必须有所作为。这位负责人表示,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开展新能源与氢能等绿色信贷业务。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设立氢能发展金融事业部或专营机构,配备专业的产品经理,对氢能企业和购买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消费者提供更为优惠的贷款。金融机构应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发与氢能发展相关的小微绿色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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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融资推进行业变革

□记者 和平

目前市场上发展氢能所需的资金来源,主要采用的是产业基金、金融租赁以及混合模式等投融资模式。

一是氢能产业基金。部分上市公司以基金的模式投资和布局氢能产业。2021年3月,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股东为西安隆基绿能创投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朱雀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标志着光伏龙头隆基正式入局氢能。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也充分发挥其优势,通过引导社会融资力量,促进产业发展。2022年2月,山西省首支氢能产业基金——山西华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综改示范区注册成立。基金将坚持产融结合、以融促产,运用私募股权基金开展权益投资,面向氢能产业链制氢、氢储运、加氢站、燃料电池以及燃料电池汽车等重点环节,开展重点投资。

二是金融租赁。随着氢能汽车商业模式的发展,金融租赁正逐渐成为推动氢能汽车发展的有效手段。2021年3月,在主题为“融资租赁与广州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双融合”的第三届融资租赁广州论坛上,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雄川氢能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整体额度为100亿元的氢能源汽车融资租赁项目合作协议,设立面向氢能产业的专项支持资金。珠江金融租赁将在未来3年-5年内为雄川氢能科技提供不低于100亿元融资租赁授信额度,专项支持雄川氢能科技用于氢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解决雄川氢能科技在氢燃料电池专用车投放、加氢站建设、氢能和燃料电池核心部件研发生产等领域的资金需求,助推雄川氢能科技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万台规模化量产和运营的产业目标。与传统的租赁方式相比,金融租赁等具有筹集速度快、限制条款少和财务风险小等优势,逐渐受到更多的氢燃料汽车企业和金融机构青睐。

三是混合模式。各地方政策纷纷推出氢能相关产业规划和路径图,资本也在不断流向氢能产业,因此需要不断创新氢能的投融资模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8月印发的《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和高精尖产业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探索金融租赁、专业保险、碳交易、碳核查、数据信息管理等产业创新型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立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应用场景构建、车辆推广融资租赁、热电联供示范等商业模式,在示范初期降低企业投资和成本压力,提升消费者使用意愿,加快氢能全场景推广应用。

如今氢能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涉及交通、工业和建筑等领域。通过不断创新氢能的投融资模式,既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又可以分散金融风险,加快氢能产业从科技创新到产业变革的步伐,推动我国现代能源体系的建设。


【专家观点】氢能产业未来可期

□评安国蕴 王晓蒙 柯钰琪 吴媖

2022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公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以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到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明显提升,对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在国际社会积极推进碳中和目标实现的背景下,氢能对于减碳的重要作用愈发明显。氢在燃烧或消耗过程中不产生二氧化碳或其他污染物,如果能够将氢能作为主要能源将是实现能源脱碳的重大突破。根据国际能源署测算,如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届时氢的年生产量需要达到5.3亿吨。目前已有多个国家制定了氢能战略和发展规划:2020年美国能源部发布《氢能项目计划》,加大对氢能技术的设计和攻关,设定了到2030年美国氢能发展的技术和经济指标;印度2021年宣布国家氢能计划,旨在助力印度成为绿色氢中心,目标到2030年生产500万吨绿色氢。

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氢气生产国,2021年氢能产量超过3300万吨,还拥有世界第一的加氢站数量,加氢站超过250座,约占全球总数的40%。从“氢气”到“氢能”,《规划》首次将氢定义为一种绿色低碳的二次能源,明确氢是能源转型的重要载体,需要配套与能源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技术创新体系。氢气因其易燃易爆的特性,从生产储存到使用都有着较高的技术要求。按照《规划》,可再生能源制氢是主要发展方向,以电解水制氢为基础的氢电互变技术,为可再生能源储能提供了新的技术选择,也是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的重要技术路线,将成为氢能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氢能产业链较长,涉及制氢、贮存运输、加氢、燃料电池等中上游领域,以及交通、储能、发电与工业领域等下游应用诸多环节。目前,我国在氢能领域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制氢到应用已经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在副产气制氢、高压气态和高压液态储运等技术领域发展迅速,在氢燃料电池车等下游应用也已基本实现终端设备的国产化,但整体而言,我国氢能产业在核心技术、设备零件和基础设施方面尚存短板。《规划》根据氢能产业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指导氢能产业发展方向,布局氢能全产业链。

以制氢行业为例,根据制氢方式不同,氢能可以分为灰氢、蓝氢与绿氢三类。灰氢主要是通过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燃烧产生的氢气,在生产过程中会有二氧化碳等排放。目前,全球氢气产量的95%均为灰氢。蓝氢,是指采用了碳捕集措施的化石能源制得的氢气。而绿氢是利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得到的氢气,是真正意义上的绿色氢气。受制于技术与电价因素,绿氢成本仍然较高。根据《规划》,随着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和核心技术创新发展不断推进,化石能源制氢比例有望逐步降低,电解水制氢经济性相对提升,助力制氢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产业链良性循环。

在已经取得一定成绩的加氢站领域,《规划》也进一步做出了部署和要求。加氢站是为燃料电池汽车充装氢气燃料的专门场所,也是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商业化的重要基础设施。我国已建成的加氢站主要以35MPa气态加氢站为主,国际上普遍采用的70MPa高压气态加氢站占比小。对氢能汽车来说,70兆帕的高压储氢罐在同等体积下可以储存更多氢气,从而带来更长的续航里程,但是对加氢站的技术要求也更高。我国目前加氢站技术水平整体落后于国际发达国家水平,核心设备需依赖国际进口, 国内企业重点攻克加氢站核心技术难关依然道阻且长,需要研发人员持续攻坚克难,缩小与国际企业技术水平差距。《规划》提出开展氢能科学和技术国际联合研发,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创新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吸引相关行业企业加入竞争催化研究成果,多管齐下确保持续提升关键技术水平。

我国氢能产业现在仍处发展早期阶段,氢能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模式探索方兴未艾,在政策体系、技术水平、基础设施和产业应用等方面仍有不足,相信未来在精准、有力的政策引导支持和理性、高效、活跃的市场作用下,氢能产业发展将进一步加速,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评论】应鼓励氢能碳汇交易

□方圆

在“双碳”目标指引下,氢能在我国能源转型中被寄予厚望。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应该鼓励氢能碳汇交易。

碳市场全面启动为氢能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从2011年各省市碳市场试点建设工作开展,到2021年7月以电力行业为对象的全国统一碳市场正式启动,我国的碳交易市场逐渐规模化与专业化。高排放企业迫切需要新能源以完成节能降碳目标。在此过程中,氢能将成为许多企业的选择。因此,碳市场的发展,将从需求侧不断挖掘氢能产业的发展潜力。

氢能可以通过CCER路径参与到碳交易市场中去。

碳交易市场中共有两种交易产品:一种是碳配额交易,一种是CCER交易。CCER是指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排放企业需要按照减去自愿减排量的排放量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如果排放超额,就要受到处罚,如果不想受到处罚,则可以向拥有多余配额的企业购买排放权。无论是从氢能本身的低碳属性或者是国家的相关政策来看,氢能都可以通过CCER路径参与到碳交易市场中去。未来,CCER可以被看成氢能与碳交易市场之间的“桥梁”。

氢能通过CCER进入碳市场具有可行性。

根据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42条,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前述条款中虽未单独提及氢能,但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和甲烷利用并非穷尽性列举。因此,氢能作为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在减少碳排放功能上存在一致性。

虽然目前国家政策尚未明确将氢能纳入CCER项目范围内,但个别省市已经开始了碳氢“共振”的探索。北京2021年8月16日印发了《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其中提出要建设碳交易中心氢能产业板块交易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清洁氢认证、碳减排核算方法体系、碳交易机制等创新制度体系,推动清洁氢产生的减排量纳入CCER市场交易,搭建能源互联网交易平台,服务绿色氢能产业发展。这是地方层面首个明确提出未来将氢能纳入CCER交易范围的地方政策,或将对其他省市产生示范作用,引发更大范围内对氢能项目参与CCER交易的思考和探索。

将氢能纳入CCER项目已经进入实践层面。不久前,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表示,当前北京绿色交易所在生态环境部和北京市政府的指导下,正积极推进全国自愿减排(CCER)交易中心建设。上海环交所副总经理宾晖也表示,上海环交所近年来积极从碳排放的角度开展氢能业务,相继参与了国内氢能领域相关标准制定,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