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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发文落实租金减免政策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6-24 08:12

□实习记者 许予朋

6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凡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在加快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方面,《通知》指出,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国有房屋出租人,税务部门可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除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外,鼓励各地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优惠。通过转租、分租形式出租房屋的,要确保租金减免优惠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要建立按月报送租金减免情况机制。各地住建部门负责做好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统计汇总工作。各地财政、税务部门负责做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统计工作,包括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户数、减免税收金额等。各地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负责做好贷款支持政策落实情况数据收集工作,包括享受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的企业户数、贷款金额等。省级人民银行、国资、财政等部门要及时将本部门负责统计的数据提交省级住建部门进行汇总,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省级住建部门每月10日前将汇总的本地区上月租金减免相关统计数据和工作报告,通过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房屋租金减免情况”模块,报送住建部。

在加强租金减免工作监督指导方面,《通知》表示,住建部将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切实采取措施做好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各地要组织第三方开展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市场主体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住建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