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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分步实施

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6-23 08:51

□记者 朱艳霞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之后,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台。根据《意见》,个人养老金制度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了解到,个人养老金试点在即,四川、江苏已在积极响应和部署相关工作。同时,银行、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也在努力挖掘个人养老金市场,已有多家商业银行参与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测试。

地方蓄势待发

“目前,各省正在选择试点的城市上报。”业内人士介绍,个人养老金涉及部门多,需要通过选择部分城市先行,检验具体操作流程并完善,再逐步推广至全国。

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召开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会。会议强调了近期要开展的养老保险重点工作,其中就包括做好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申报。此前,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发文称,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研究确定先试行城市,根据试行情况适时逐步推开,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四川落地实施。

除四川外,江苏银保监局日前发布的《江苏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市民实施方案》提出,银行机构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为新市民自愿开立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提供优质服务。

机构积极布局

《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参加人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建设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本人的个人养老金账户。

记者了解到,多家银行正在积极布局,争取成为个人养老金账户试点银行。例如,兴业银行曾表示,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关业务准备已基本完成;中信银行宣布正在申请成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试点银行。

“已有多家商业银行陆续参与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测试,也积极研究部署和启动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制度建设、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为贯彻执行个人养老金配套制度做好了准备。”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在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主办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研讨会上表示。

根据《意见》,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此前,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副主任王宏鹤透露,目前,银保监会正在研究制定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资金账户规则和相关产品管理要求,确保推出更多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银行保险产品。

据了解,多家头部券商参与撰写了个人养老金通过券商购买金融产品的试点方案。券商未来有望代销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

此外,多家保险公司也在筹备个人养老金产品。“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后,我们肯定是要积极参与的。”一家养老险公司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