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监管动态> 银保监会:鼓励探索面向有辅助生殖需求人群等的保险服务

《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发布

银保监会:鼓励探索面向有辅助生殖需求人群等的保险服务

来源:时间:2022-05-14 18:42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仇兆燕】

5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罕见病和慢性病患者、有辅助生殖需求人群、有既往症人群等的保险服务等。

引导金融资源高效配置

就《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称,围绕城市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提出了明确目标。这就对银行业保险业更有针对性地服务好城市建设和治理、更高效地在人民城市发展中配置金融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

基于此,《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围绕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要求,聚焦于引导金融资源更高效地配置到人民城市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中。

具体措施方面,该负责人介绍,一是聚焦人民对物质文化、健康安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举措,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支持城市功能完善和生态修复,助力城市绿色化、智慧化发展,提高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三是服务实体经济,立足城市比较优势,以服务小微企业、特色产业、新市民、城乡融合及科技创新为重点,增强城市发展动能。

采取差异化措施促进特色化发展

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具有不同特征,《指导意见》提出认识、尊重、兼顾不同城市的区域特征、人口发展、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功能定位、文化特色等,参考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和人口变动趋势,采取差异化举措,科学选择支持重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既考虑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普遍性,也兼顾大中小城市发展的差异性。《指导意见》强调,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因城施策,认识、尊重、兼顾不同城市的区域特征、人口发展、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功能定位、文化特色等,有针对性、有侧重地推动工作,科学选择支持重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

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在推动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居住生活水平等方面有重大影响。《指导意见》提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依法依规支持城市更新项目,鼓励试点先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功能提升。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以及现代化物流体系、便民生活圈网点、步行街改造提升、城市停车设施等提供金融支持,保障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同时《指导意见》严守风险底线,提出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禁银行保险机构配合地方政府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及时跟踪掌握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有关举措,密切关注相关业务发展及风险,适时调整完善工作措施。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中的不审慎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力监管措施。

提升新市民服务质效

在支持城乡融合,提升新市民服务质效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吸纳新市民较多区域和行业的支持,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新市民创业就业,助力新市民培训及子女教育。

在支持公共医疗卫生、助力城市居民健康生活方面,《指导意见》指出,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强与各级政府合作,发展符合城市实际的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探索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罕见病和慢性病患者、有辅助生殖需求人群、有既往症人群等的保险服务,积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针对性地满足不同人群健康保障需求,同时探索保险行业依法依规与医疗机构、社保部门等加强数据共享,为保险产品设计和理赔提供精准数据支持。

《指导意见》还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支持县城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便民生活圈设施、产业配套设施、县城商业网点设施建设,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动城乡水电路气热、污水垃圾处理、客运服务、物流配送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指导意见》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城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充分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持续优化消费投诉处理,积极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大银行和保险产品知识教育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特别是学生和老年群体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引导其理性购买金融产品,自觉防范、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及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切实解决老年人在金融领域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持续强化行为监管,保护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确保政策落地质效,《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统筹安全和发展,根据比较优势和经营发展战略,找准自身定位,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金融服务体系。同时,要求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协同合作,促进信息对接共享,加强经验交流互鉴,为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