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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时间:2022-05-13 19:35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引导银行业保险业更好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指导意见》印发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取得重要成就,城市面貌获得巨大提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提出了明确目标。这就对银行业保险业更有针对性地服务好城市建设和治理、更高效地在人民城市发展中配置金融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指导意见》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城市的支持措施是如何考虑的?

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具有不同特征。《指导意见》既考虑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普遍性,也兼顾大中小城市发展的差异性。《指导意见》强调,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因城施策,认识、尊重、兼顾不同城市的区域特征、人口发展、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功能定位、文化特色等,有针对性、有侧重地推动工作,科学选择支持重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

三、《指导意见》对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提出哪些主要措施?

《指导意见》围绕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要求,致力于满足人民对居住、消费、健康、文化、就业等多领域的金融需求,以及对城市绿色生态、智慧运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主要措施包括:一是聚焦人民对物质文化、健康安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举措,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支持城市功能完善和生态修复,助力城市绿色化、智慧化发展,提高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三是服务实体经济,立足城市比较优势,以服务小微企业、特色产业、新市民、城乡融合及科技创新为重点,增强城市发展动能。

四、《指导意见》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指导意见》要求在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相关业务过程中,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严守风险底线。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同时,要求强化对相关情况的跟踪了解,适时调整完善工作措施。

五、《指导意见》对文件的贯彻落实提出哪些要求?

《指导意见》要求统筹安全和发展,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根据比较优势和经营发展战略,找准自身定位,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同时,要求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协同合作,促进信息对接共享,加强经验交流互鉴,为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