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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长护险专题】商业长护险尚待市场认可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4-21 08:38

编者按: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群失能风险及其引起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引起各方关注。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为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是老龄化时代缓释失能风险的特殊“缓冲垫”。近年来,商业保险机构致力于商业长护险的开发和推广,然而推广力度不大,商业长护险的发展还在初级阶段。

□记者 王方琪

“如果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能够推广开,一定会降低养老机构入住门槛,从而增加入住率。”小毕(化名)在一家保险公司开办的养老机构做管理工作,之前,他曾参与商业长护险开发。

在这家养老机构,健康老人每月的费用在1万元左右,如果需要护理,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护理费。对于失能老人而言,费用常会达2万元。

小毕所在的保险公司,7年来一直经办长期护理保险。他认为,除了社保性质的长护险,市场上还需要商业长护险,以满足人们个性化护理需求。

潜在市场大

“失能、半失能人群的护理需求是刚需,这个市场未来的发展空间很大。”小毕告诉记者。

老龄化程度加深,催生了护理需求。

按照国际通行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7%,意味着进入老龄化;达到14%,为深度老龄化;超过20%,则进入超老龄化社会。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目前我国有149市已进入到深度老龄化。老龄化程度加深,意味着失能老人绝对数量增加。北京大学一项人口学研究显示,到2030年,我国失能老人规模将超过7700万人,失能老人将经历7.44年的失能期。

为了解决老龄人口护理问题,我国在2016年开始试点长期护理保险,这是一项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老人基本护理服务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也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目前,全国已在49个城市试点长护险,覆盖1.34亿参保人。

“尽管当前长护险试点地区满足了大量失能人员的护理需求,但是,覆盖人群主要是重度失能人员。中度失能和重度失智人员也需要专业护理服务,却没纳入保障范围。”一家保险公司负责长护险经办的负责人表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除了将长护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外,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加快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建设。

“事实上,长期护理是伴随老龄化进程无法回避的问题,其社会需求巨大且差异化程度较高,商业护理保险市场前景乐观。”中国人民大学保险系主任魏丽表示。

尚在发展初级阶段

目前我国商业长护险尚处发展初期,在健康险中占比非常低。截至目前,在中保协人身险产品信息库可查询的在售长期护理保险有313款,而重大疾病保险则有5023款。

其实,我国商业保险机构一直对护理险进行探索和开发。2016年以前,我国商业护理保险以理财型中短期存续产品为主,特别是2016年商业护理保险保费增速一度超过210%。监管引导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后,中短期存续护理保险逐渐被市场淘汰,立足保障属性的商业长护险却并未快速跟进。

之所以进展缓慢,业内人士认为,可以从供给端和需求端来进行分析。

从供给端看,中国精算师协会徐昱琛表示,我国保险机构对健康险市场的布局主要以重疾险和医疗险为主,对于长护险和失能险的开发不足。因此,在长护险开发上缺乏足够的数据积累,在定价、赔付上难以作出精准的风险判断。出于风控和盈利考量,商业保险机构开拓意愿不高。

从需求端看,小毕认为,消费者对商业护理保险接受度不高,保险需求往往滞后于风险发生。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社科院联合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60%以上受访成年人对自身失能风险过于乐观,低估了未来护理需要。

徐昱琛表示,商业长护险要卖得好,至少要满足三大要素:老百姓有需求且愿意买;保险公司有一定的规模和利润;销售渠道也能“有利可图”。只有达到这三点,才能最终在销量和利润上有所保证。

如何推进

如何推动商业长护险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建议,鼓励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对接社保长护险。在数据分析、筹资模式上进行政策引导和支持,如支持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购买等;另外,建议国家在当前多地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标准,筛选并指定符合统一标准的鉴定评估机构,以支持商业长护险的开发。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表示,对于中青年客户群体,可探索把长护险作为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未来步入老年后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

小毕则认为,在产品设计上,保险公司可以借助成熟险种发展长护险,使护理保险和其他保障类的产品相结合,使产品功能更完善,满足客户更多的需求。在定价方面,整体定价利率不宜过高。